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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8日

(2014-02-18 23:22:57)
标签:

杂谈

2007年12月,苏州市“金阊新城物流园”建设项目中,马雪明反对拆迁公司决定强行拆除其房屋,用器件砸向拆迁人员,致2死1重伤。一审中马雪明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其妻杨根英被判处无期徒刑;其子马春凌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之后,就没有了消息。此后再无公开报道。

是否上诉?如上诉了,二审是秘密审判?还是无人关心?请问谁是马雪明一家的辩护律师?二审如何结果如何?

如果没有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死刑复核结果如何?即使是执行,也应公开进行。一家三口,总不能像戴笠先生处理对手那样密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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