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函
海淀区人民法院:
我诉北京新网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的2010海民初字第25395号案,2010年12月20日在海淀法院由李东涛法官主审。
诉讼请求是:
1、
将我的汇款充入我的帐号;
2、
依规定将我的域名申请资料向CNNIC提交;
在法庭上,被告律师游永辉承认收到我的汇款,并承诺将汇款充入我在其公司注册的帐号中。在审理结束后,我要求复印笔录被李东涛法官拒绝。
2011.03.20号左右,我去贵法官信访,要求复印笔录,信访的女法官非常负责任,让李东涛法官与我联系,经抗争终于复印了笔录,但一看“郑敏杰你的汇款我们可以充入你的帐号”这段最最关键的话没有了。
我可以百分之百保证,被告律师在法庭上说地之句话,可以调取录像证明。
我可以百分九十九保证,在我签字时看到过段话,当时准备抄的。
但给的笔录中却没有这段话,以我数年从业打字复印的经验,竟然看不出拼接、篡改的地方,证明李东涛法官在这方面的技术已经炉火纯青了。
而被告在庭审结束后,已履行了其在法庭上的承诺,将我的汇款充入了我的帐号。
李东涛法官拒绝复印笔录、然后篡改笔录,在被告都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情况下,迟迟不做判决,足以说明这个法官是一个不良法官,为大名鼎鼎的宋鱼水法官脸上抹黑。我也深深怀疑中央电视台广为宣传的宋鱼水庭长那事迹的真实性。
今特投诉。请贵院书面回复。
郑敏杰
2011.3.30
15168267875
附:
一、
庭后陈述
证明在我记忆中,一直记着对方已经承诺充入帐号的
二、
充入帐号证据
证明被告已经履行承诺
三、
笔录
没有这语关键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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