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中院的刘海旗是一个不要脸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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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旗在法庭上责令被告CNNIC三日内提交向工信部备案的证据,不然视作未向工信部备案,结果被告CNNIC没有提交备案证据,这个法官在判决书中:被告是不是向工信部备案,不是本案民事争议解决的范围,本院不予审理,这种流氓法官庇护下的CNNIC,结果个个是贪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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