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婚同居源于“陪聊”心理
(2011-09-09 16: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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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心理诊所 |
“同居”不再是未婚年轻人的专利,如今老年人也流行起“不婚同居”(也称“隐婚”、“走婚”),“合得来,一起过;合不来,就散伙”便是他们奉行的信条。瞧这行为挺潮挺时尚,可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心理科主任潘小平却认为,老年人“不婚同居”实属无奈之举——
老人不婚同居源于“陪聊”心理
本刊记者
谢晓
“你说我这是试婚也好,同居也罢,我不在乎。我只觉得两个老人住在一起,相互照顾和关心,比一个人独居好。”面对别人的议论,广州市天河区的徐大爷说出了这番话。
如今,老年人不办理结婚证而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多。据南昌市一家养老机构对410位老人的调查统计表明,约有85%的老人愿意选择不婚同居的生活方式。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心理科主任潘小平认为:“两个老人情投意合,正常结婚当然是最圆满的结果,但社会现实为他们的婚恋过程设置了一个个难以逾越的坎,致使他们选择‘不婚同居’来平衡自我需求与现实之间的矛盾。”
再婚扛不住“三座大山”
中国社科院调查显示:2009年底,我国60岁以上人口数已占总人口的88.3%。另一项调查显示,80%的丧偶老人有再婚愿望,但是兑现婚姻登记的不足一成,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便选择了“隐婚”。
单身老人在婚姻上仍有热情与追求,然而,是什么让他们在再婚面前望而却步呢?或许,从以下的例子中可窥见一斑。
大连市沙河口区的1位老年人再婚家庭中因财产分配问题,上演了一出闹剧。刘大爷 和李女士再婚,2007年8月15日,刘大爷因病突然过世,未留有任何的遗嘱。老人去世后,留有3万多元的存款及其生前的单位发给家属的一次性救济金等共2万余元。这笔钱如何分配,让李女士和徐大爷的子女彻底闹僵,最终对簿公堂。
厦门一位古稀老人在婚后发现伴侣“为人自私,不懂得体贴人,生活作风也不检点,令人不可信赖”,由于离婚时出现财产纠纷,古稀老人在4年间竟然与她对簿公堂7次。
广州的张大爷娶了家里的保姆,后来由于小女儿与“后母”发生矛盾,两人协商后决定分开,而保姆此时提出要赡养费,而最终也因这个赡养费让老人对“再婚”后悔不已。
另外,由于为人子女的因不愿其他人代替已逝继父(母)的位置,对父母再婚产生排斥心理,甚至会认为他们“老不正经”。
潘小平也指出,老年再婚稳定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不仅有来自财产分割、子女干涉的压力,还有结婚双方生活习惯不一的原因。双方老人几十年来的生活习惯在婚后很难互相磨合到一起,于是结婚没过几年,他们又急着办理离婚手续。
财产分割、子女干涉、性格磨合是压在老年再婚身上的“三座大山”,老人们考虑到结婚、离婚的高成本,怀着“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理,便选择了“合得来,一起过;合不来,就散伙”的同居生活。他们认为,这样可以保护双方生存资源的完整性,一旦关系解体,还可以有继续再找的资本。
孤独老人都呼唤“陪聊”
在看待老年人“不婚同居”现象上,人们关注的多是影响它的社会因素,而很少关注老年人的心理和生理需求。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华盛顿大学心理系教授霍姆斯曾设计一种计点法,把生活中影响我们的变异,不论好坏,依其点数列出一张表,在这张表中“丧偶”高列第一,一百点,其余依次是离婚七十三点,判服徒刑六十三点等等……丧偶之痛是有科学统计的依据的。
一方面,丧偶之痛在老人心中不断被拾起,随着岁月的侵蚀,生理机能的逐年下降使他们常感到力不从心,为了证明自己还行,他们不肯服输屡败屡战,而不断的失败又让他们的挫败感越来越强。
当伴侣离去,子女便成为老人身边最亲密的人,然而,工作、代沟却又总能无情地把他们“支”得远远的。或许,有些老人跟随子女到外地居住,但由于子女早出晚归忙于工作,有时一天下来跟他们根本说不上几句话。这样的老人自己脱离了原有的生活环境,人生地不熟的,也同样逃不出“独守空巢”的命运。于是脆弱、孤独悄悄地侵入他们的心灵,写满他们皱纹斑斑的脸庞。。
还记得赵本山与宋丹丹合演的小品《陪聊》吗?讲述了一个老人孤独寂寞,儿子就花钱找来一个陪聊女,宋丹丹那句“再唠十块钱的”让观众捧腹大笑。
笑过之后,我们不难发现,由于缺乏内在的自身支持,又缺乏外在的家庭支持和社会支持,独居老人渐渐陷入一种“已入黄昏”的失落之中,情感需求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孤独老人都呼唤情感关怀,而“陪聊”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有意义的补偿。而话说回来,“陪聊”经济代价高,一般家庭是负担不起的,老人们更渴望寻找到一个“固定的陪聊”以解心头孤独。
2009年的一项上海老年人生活质量满意度公益调查报告显示,上海独居老人的幸福指数只有74.86,幸福感明显低于偶居老人(78.10%)、与子女合居的老人(76.96%)。在天津市一项对六百名单身老人的调查发现,有再婚意愿的老人达到了68%。
“老人丧偶后的情感需求是子女无法弥补的。大多数人都有再婚的需求,只是羞于表达或受现实所限。”据潘小平介绍,男性老人多半是想找个人照顾自己,以求情感慰藉,而女方多半是想找个人商量事,帮自己解决无助心理。
可见,孤独老人想要通过再婚寻找一个人陪伴自己走完剩下的寂寞人生,是无可厚非的。
老年人也有性渴望
一般人认为,人到了老年似乎不应再有性的要求了,性功能也必然一落千丈。以致于人们一听到老年人谈“性”,就认为是“老不正经”,甚至是“淫秽下流”。然而,大量研究证明,即使是花甲古稀老人,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也有性的要求和渴望。
曾有一年过80的男性幸运地得到“老来子”,引起社会一片哗然。事件的真假无从考证,但是科学研究表明,男性并不存在与年龄有关的生育力停止的界限,男性即使到了90多岁,仍然不断地有精子产生。
据一项老年人性频次的调查显示,61~71岁年龄组男性有75%以上性活动频次是每月一次或一次以上。其中61~65岁组中有37%的男性,至少每周一次;66~71岁组中有28%的男性,至少每周有一次性交。
“老年人感情上的需要,可以通过性活动充分地得到满足,但性活动并不单指典型的性交,老年人也需要拥抱,需要向别人倾诉,需要表达感情和接受他人的感情……这既不随年老而衰退,也不随年老而终止。”潘小平解释道。
解除再婚尴尬有办法
“不婚同居”演绎得风生水起,究其本质竟是老年人的无奈妥协。那么,那是否有办法可真正解决老年人再婚的尴尬呢?
有专家称: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有效消除老年人再婚的忧患。在哈尔滨市公证部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群中,有70%是再婚老人。可见,再婚老人已逐渐意识到,为了避免再婚造成的家庭纠纷,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是实现晚年婚姻,保证家庭幸福的重要途径。
潘小平认为:“子女在老人再婚问题上不能过于自私,要用宽容的心考虑老人的意愿,并从老人的角度出发为其排忧解难,切莫让孤独成为一种病。如果确定老人的再婚对象不是为钱财而担心日后会有财产纠纷,也大有其他的办法可以解决,如婚前财产公证就是很好的解决办法。”
“老年人和年轻人一样有自由恋爱的权利,单身老人有再婚需求是正常、正当的心理,遇到合适对象应当大胆去爱,如果能有共同话题、能全心全意照顾对方更好。”潘小平还鼓励单身老人去养老院生活,她认为老人生活在养老院不仅能让子女安心工作,还能伴侣,一起说说话、做做操、干干活,感受到社会支持后心头的孤独感就会有所缓解,一举两得。
记者手记:别让我们的爱滞后了
有资料表明,前苏联和日本长寿村的百岁以上老年人,越是长寿者,到晚年其配偶大多还健在。相反,在独身者中,短命或体弱多病的人很多,各种老年精神障碍的患病率也很高,其自杀率也比家庭圆满、夫妇健在和已婚者高得多。由此可以看出,恋爱、结婚对单身老年人的健康来说效用是相当大的。
可遗憾的是,在生活中人们抑或只看见“黄昏恋”、“不婚同居”老人的甜蜜和潇洒,抑或在他们背后议论纷纷甚至围追堵截,却很少有人能真正认识到婚恋对老人身心健康的现实意义,以致于出现老人《坠入情网无力冲破阻力,为续黄昏恋私奔养老院》此等令人嗟叹的故事。
回想起2010年10月10日,全国各地的新人因追求“十全十美”而扎堆登记结婚,这喜洋洋的情景与单身老人再婚的冷清与暗淡形成强烈的反差,不禁引人深思:如果真如人们所说的“爱情不分年龄”、“生命不息,爱情不已”,那么我们在面对老人婚恋的问题上是不是应该保持同样客观的立场呢?社会是不是也应该给予老人婚恋多点包容与支持呢?请给单身老人一条生路,别让我们的爱滞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