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文化 |
分类: 和谐交通,和谐出租 |
巡游车、网约车,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在写下这个标题的时候我的心里不太是滋味,这句著名的“七步诗”已经距今1800多年了,但是用在当前出租汽车行业中的巡游车和网约车来说,是再恰当不过的比喻了,巡游车和网约车就是那个锅里的“豆”和锅外的“萁”吗?其实,受“煎熬”的何止是锅中的“豆”——巡游车,还有锅外的“萁”——网约车。
这并不是我一个人的所想和所思,这也是众多行业内人士和许多司机的扪心自问:巡游车、网约车,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按照目前平台的无序扩张,巡游车和网约车司机的日子都不太好过,因此,巡游车司机们就像是被煮着的豆在锅中哭泣,而网约车就像是点燃着的豆萁也在燃烧着自己……
新的《道路运输条例》已经把巡游车和网约车拴在了一条战舰上,因此,网约车,没有那么的“高贵”,巡游车,也没有那么的“自卑”。
本来巡游车和网约车应该是差异化的经营,但是现在却是难以体现差异化的趋势。正像交通部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首席专家徐康明教授,在深圳举办的全国出租租赁汽车行业改革创新融合发展研讨会上做的题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警示》的演讲中所说,巡游出租汽车从传统路边扬招和场站轮排的招租模式,再增加“网招”模式,是行业的发展趋势,必须得以积极支持和鼓励。当前各家平台企业打着“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的旗帜,所进行的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化”路径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中提出的融合发展原则背道而施,将导致巡游出租汽车业态的消费者和从业人员权益受损,乃至破坏整个巡游出租汽车业态的可持续发展。
不管是巡游车还是网约车,维护行业公平公正的经营原则,以及保护乘客权益都是必须坚持的。因此,徐康明强调说,要确保乘客的权益;要保障司机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必须抓住的三个核心利益。
(封面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