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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专家徐康明谈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问题与警示

(2020-11-30 23:57:51)
标签:

文化

分类: 和谐交通,和谐出租

日前,在深圳举办的全国出租租赁汽车行业改革创新融合发展研讨会上,交通部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首席专家徐康明做了题为《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警示》的演讲,分析了出租汽车行业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徐康明表示,当前行业存在同质化错位监管、数量和价格错位监管、执法手段错位监管的问题,导致非法营运成本低、执法效果差,某些网约车企业采用各种“监管套利”的手段,来谋求垄断暴利以及侵害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权益,当前出租汽车行业法规及执法手段没有解决好网约车企业和顺风车企业“监管套利”带来的种种问题。

徐康明指出,回顾历史上国内外数次出租汽车市场产生市场机制失灵的教训,其结果是相同的,即多输局面,从业人员需要付出更多的工作时间去赚取养家糊口的收入,或者根本无法赚取养家糊口的收入而引起社会动荡,消费者则往往必须忍受不断恶化的服务品质以及打车贵的困扰。平台经济运营模式产生后,如出租汽车市场再一次出现出租汽车供给超出需求,多输局面中也许只有部分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垄断地位的轻资产平台公司,照样可以盈利。

由于巡游车和网约车同样存在市场机制失灵的特性,防范供给过剩是国家和地方网约车政策的核心目的之一,然而资本强力支持占垄断地位的网约车企业,希望进一步弱化有些地方政府防范出租汽车产生供给过剩的举措,垄断平台企业只追求“赢者通吃”的市场格局,为其国内外投资者及高层管理者赚取垄断利润和资本市场超额收益。

平台经济模式的另一项博弈即争取市场定价权,特别是争取即时类打车需求的动态加价功能,利用出租汽车市场十分容易产生供给和需求不匹配,实现动态加价谋取高额收入,而在供给过剩时段,用低于巡游车的价格(政府定价)吸引乘客,造成不公平竞争。

城市交通专家徐康明谈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的问题与警示

徐康明认为,巡游出租汽车从传统路边扬招和场站轮排的招租模式,再增加“网招”模式,是行业的发展趋势,必须得以积极支持和鼓励。当前各家平台企业打着“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的旗帜,所进行的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化”路径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中提出的融合发展原则背道而施,将导致巡游出租汽车业态的消费者和从业人员权益受损,乃至破坏整个巡游出租汽车业态的可持续发展。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把行业四百多年以来长期贯彻的无歧视原则彻底打破了,让司机提前得知乘客的目的地,对乘客执行基于出行距离长短的歧视性挑客和拒载,严重损害了乘客的权益。

第二个问题就是平台企业以改善巡游出租汽车定价机制的名义,试图对巡游出租汽车实施价格双轨制,然而具体举措可能演变为平台企业流量变现以及不合理的提升乘客出行费用。

第三个问题是某些网约车平台企业的反垄断诉讼目前仍然悬而未决,巡游出租汽车网招如果实施路径不正确,巡游出租汽车的业态将从单边市场特征向双边市场特征转换,而行业的双边市场特征会进一步巩固平台企业的垄断地位。

徐康明建议,当前巡游出租汽车行业需要建立类似金融支付的“巡游出租网联”,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应该着手研究对各家平台企业巡游出租网招的算法监管。

为维护行业公平公正的经营原则,以及保护乘客权益,已上市或争取上市的平台企业是不会抗拒算法监管或向社会主动公开派单原则,以证明没有对乘客执行基于距离长短或营收大小的歧视性拒载,或把巡游车订单向网约车订单导流。

徐康明最后强调,深化出租汽车改革必须抓住三个核心利益:第一,要确保乘客的权益;第二,要保障司机的权益;第三,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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