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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出租汽车行业的“公平竞争”:没有前因哪来后果?

(2017-06-21 23:55:20)
标签:

文化

分类: 和谐交通,和谐出租

本以为6月的话题重点是高考,辛苦了十几年的学子们圆大学梦的起点从6月份高考起航;全国出租汽车行业众多热心人士以自己无私的奉献免费爱心送考等也为高考的热度添上温暖的一笔。然而前两天在看新闻时突然看到一个标题《91城网约车细则被质疑违规》,让我突然感觉到有些“茫然”了。仔细看下去,原文说,至少有91个城市出台了网约车实施细则,但是没有看到一家行政机关主动说明是否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国务院文件要求,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近日,在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举办的专题研讨会上,包括多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在内的与会人士对此发出了质疑。专家称,地方实施细则中对车籍和驾驶员户籍的要求,限制了外地的商品进入本地市场,影响商品自由流动,形成了地区封锁。据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以为此次提到新政实施细则质疑还会有些什么“新意”,细看还是去年征求意见时有些人反对地方细则时提到的“对车籍和驾驶员户籍的要求”,只不过加了“限制了外地的商品进入本地市场,影响商品自由流动,形成了地区封锁”的“新意”。我之所以茫然了是因为文中提到的,“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难道我“穿越”了?我清楚的记得,去年108日下午北上广深公布细则时都留出了足够的征求意见的时间,为什么此时却提出“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究竟谁是利害关系人?是乘客还是私家车驾驶员?是部分网约车平台还是此前深受其害的出租汽车行业?

说到公平竞争问题,我不得不说说一些个人的观点,并希望与公平竞争方面的专家们交流看法。

既然说的是“公平竞争”就不能分阶段的去考量,而应该从一开始就看问题与行业的全面情况,否则也是不公平的。

一、为全国人民服务了几十年的出租汽车行业是作为公共交通的补充来定位的,因此带着城市交通的属性,也被称为是“城市的名片”,也正是因为如此,本地牌照与本地户籍等已经成了行业的准入门槛与标配(像深圳这样的新兴城市也是本市户籍及居住证),这样才有了熟悉道路与运营安全的保证。试想一个连路都不认识的人用什么为乘客提供行车安全与有效服务?这不是给交通添乱又是什么?

二、说到“限制了外地的商品进入本地市场,影响商品自由流动”真是一句笑话,出租汽车不是普通车辆,是运营的交通工具,当然要实行属地管理,区域运营,谁见过上海的公交车跑到北京来拉客人?即便是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今天,也不会让不同城市的公共交通跨区域运营(出租汽车送客人到外地的除外,还有规定不能跨区域揽客),所以,外地牌照车辆不能在异地拉客人不是不公平竞争法所给予的“商品流动”的自由问题,而是《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所赋予的规范管理问题。

三、说到公平竞争首先是应该是有序竞争,只有有序竞争,才能谈到公平竞争。而之前的网约车平台将大量私家车推入到运营市场不仅是不公平的无序竞争,还是违法运营。在新政出台之前的两年时间里,网约车平台无论是打价格战还是车辆准入都是不合规的,也是有违公平竞争法则的,可是为何“公平竞争的专家”们却视而不见呢?

四、说到公平竞争,不得不和专家们一样也要说到利害关系人的问题,就像前面所问,究竟谁才是厉害关系人?首先想到的应该是乘客,乘客的安全乘车比打车难还应该放在前位,因为一旦乘坐非运营车辆出了交通事故等问题,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同样,私家车主也不会在运营事故中独善其身,因此后果也将是惨痛的;再就是出租汽车行业作为不规范运营的网约车的受害群体,两年多来收入直线下降,从业队伍不稳定,严重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也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个性化出行需求;最后才应该是网约车平台,因为之前抢占市场时打价格战赔的钱希望在日后赚回来,所以才希望多给些时间,也顺其自然成为了利害关系人。

我们在报道中看到,有媒体公开报道,北京市交通委在接到相关信息公开申请后,答复称北京市网约车细则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审查时“考虑了北京城市现状、人口承载能力和城市发展定位的要求”。我想不仅是北京,任何出台细则的城市都要考虑城市现状、人口承载能力和城市发展定位的要求,这也是城市环境的负责。

记得去年,刘小明副部长在回答媒体问题时曾说过,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租汽车行业也是民生行业,事关广大从业人员体面劳动和家庭的生计,当然也关系到社会稳定。

他还说,这次改革工作是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体系下,通过增量带动存量的改革,着力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多样化、差异化、品质化的出行服务体系。在改革的过程中,力求彰显公平正义,秉承兼顾各方利益,努力寻求共识,力争取得改革的“最大公约数”。

网约车从法律的灰色地带到有文件的规范管理,在鼓励创新中,也更需要规范管理。让巡游车与网约车在公平的竞争中实现差异化的经营是我们期待的结果。

浅谈出租汽车行业的“公平竞争”:没有前因哪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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