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车:让你“欢喜”让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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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和谐交通,和谐出租 |
昨天在网上有人点了我的将,让我写写大家关注的快车问题,并提问什么时候把快车取消,现在是有法不衣(依),并在后边又补了一句条评论说,“快车不取消我们永远不好拉,就现在这样活受(罪),还不如把出租车取消呢”。当然我知道这是说的气话。就现在而言,真取消了出租汽车恐怕连使用软件叫车的人也不会答应,毕竟许多人是用软件叫的出租汽车。
说实在话,就算大家不点我将,我也要写写快车的问题了,因为之前我与身边的人因为打快车曾有过一次不小的争论,所以我也希望把争论的观点亮出来与大家讨论,只是最近事情比较多,所以耽误了此话题的讨论。
本来出租汽车没有这么多的“名堂”,即便是在北京最多车型上路也只是按照车型不同,价位不一样来定位而已,也才有了人们对于“面的”、“夏利”、“富康”等车型的称呼,说出“车名”就说出了打车的价位。“面的”10公里以内的每公里1元,“夏利”15公里以内的每公里1.2元(1999年以后,之前是1.6元)及富康的15公里内1.6元等等。
互联网来了,好像出行的“名目”多了起来,在为出租汽车服务获得了乘客的资源后,又开始推出了自己招揽社会车辆高端带补贴的低价“专车”,其实什么才叫“专车”?早就有业内的人士及许多懂行的人指出,“专车”根本不准确。“专”字在百度汉字中的解释是单纯、独一、集中在一件事上:专长(cháng)、专使、专心致志;独自掌握和占有:专利、专车、专有和专断。在不久前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那个“汉0·00009”的车就是达康书记的专车。由此可见,使用了高端车就叫“专车”只是个嚼头而已。如果说使用高端车加补贴的专车挤市场还只是开始,对于出租汽车的影响虽然不小,但是还有限。可是后来快车出现了,应该说是对出租汽车行业冲击最大的,甚至其低价把许多“公交一族”都吸引了过来,不仅把黑车洗白,让不合法的私家车进入了运营市场,还美其名曰:“创业”。当然,后边的顺风车虽然是国家鼓励的,但是既然是顺丰就应该真是顺路的行为,而不是一天都在路上“顺着风”。
按照网约车平台给快车的定义就是相对低端车的出行服务,因此价格相对便宜,再加上补贴就更是低廉,有时还低于公交车的价位,还有初期的免费乘车的体验等,所以这也是最不公平竞争的体现。
出行的多样化本不是坏事,“立名目”细分市场看似没什么不好,也许在网约车发展的初期看似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是随着各种事故的不断出现和责任的难寻,才呼唤来“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文件”的出台。
我与身边人因打快车曾有过一次不小的争论起因是这样的,我的一位朋友因为当天比较晚打不到首汽约车,就叫了快车,我知道后说,这样多不安全?他说有什么不安全?我说不是运营车没有安全保证,他说哪那么巧就出事?出事的几率是很小的。我说,就算几率不大,但是赶上就是百分之百,不能侥幸。他又说,打快车比出租汽车还便宜为何不行?我说图便宜出事就完了。于是我们就这样争论不休,以至于快红了脸。我想,这位朋友的观点代表了一部分人的观点,便宜的快车有什么不好?但是大家应该知道,2016年7月28日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就明文写到,规范网约车发展,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以及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具体的营运条件和规范经营行为的要求等。另外,根据文件规定,巡游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
如今中央级的文件发布已经快一年时间了,地方的实施细则也都已经开始实施,我真的不知道快车究竟是怎样的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而且快车的驾驶员是否已经取得网约车司机的准运资格?如果有这个错位与差异化体现在哪里?如果没有又是什么?
所以我想我标题的题目《快车:让你“欢喜”让我“忧”》应该不无道理。
在《管理暂行办法》中明文规定,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而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是《管理暂行办法》制定过程中考虑的核心问题。快车究竟是什么?如果是“游走在政策之外”,那么“坚持依法规范”已经到了要规范的时候了,否则对于守法者是不公平的,这也应该是共识,与出行难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