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虽然“不收费” 但也请您“别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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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和谐交通,和谐出租 |
照片上的牌子北京人都不陌生,出租车三个字十分醒目,大大的P也告诉了人们这里是出租车的上下站,但是停在出租汽车上下站的却不是出租汽车,而是一辆社会车辆,在这个站牌前后都被社会车辆所占,而照片中的黑车,也不是首约的京B牌照车辆。
即便是不了解北京交通的人也可以从如此醒目的标志上辨认出这是出租车的停车标志。可是我一直不明白,在此停车的社会车辆的车主们究竟是“文盲”还是“法盲”?就是要在违法的地方停停车给你看,看你敢不敢罚我?看看停车管理员又能拿我怎样?尤其是面对“即停即走”四个字更是置若罔闻,这本来是北京市交通部门为了缓解打车难而设立的出租车上下站,并分为“即停即走”的上下站和可以长时间停车的停靠站两种,“即停即走”就是为乘客上下车辆提供方便,所以这些上下站也基本设在十分便利的路口等处,拉上客人或是放下客人后出租汽车就要离开,也为后边的车辆与乘客留下方便。但是在京城的不少地方,我们经常能看到今天这样的“景象”,社会车辆在此“长停不走”,管你乘客打车难不难,司机上下客人难不难,我就停了又能怎样?今天我和银建的唐师傅开车经过此处时与此地的停车管理员有过一段对话,听起来既无奈又显得无助,我问管理员为什么让他们在此(出租车停靠站)停车?管理员说,管理的片大,一眼没看见他们就停在那里了。我问,是否可以对他们进行处罚?管理员说,我们还没有这个权利。我又说,那你们就向他们收费吧,管理员说,那个位置是不能收费的。司机唐师傅说,有些还是他们“默许”的,因为有些地方就被“画地为牢”强行将出租车的停车位变成了他们的“收费”项目。老国展门前就曾经是这样的“停车管理”,让许多到此拉乘客的司机师傅很无奈。
据悉,目前北京的出租车上下站与停靠站已经达到了600余处,尤其是前一阶段刚刚“上岗”出租车充电扬招站的示范运行更是方便了新能源出租汽车司机的趴活充电,尽管这些扬招站都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可实时采集视频数据,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占用的行为取证提供有效支撑,但是还有人敢“以身试法”。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37条规定,出租汽车上下站、出租汽车停靠站为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地点,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在上述办法中第9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和临时停车的,将被处200元罚款,2015年后北京加大了对乱停车的管理力度,除了罚款200元外,还要扣3分。
不知道这200元罚款是不是没把违章者罚痛就不知道什么叫痛?还是目前交警罚不过来就法不责众?
记得二十多年前我们几位中国记者到德国去采访出发前某著名德国汽车公司驻中国的首代就和我们说,你们到德国去感受一下架在轮子上国度的汽车文化与交通文明的严厉吧,德国人个个像“警察”。我从德国回来后曾与这位首代做过交流,更是对德国人个个像“警察”感同深受,我们在慕尼黑因为不熟悉路,走错了一个路口,又不知所措的掉错了一个头,结果遭到路上众多车主目光的“怒斥”,你们怎么能违法?所以,我们后来再出门就格外的小心。后来芬兰驻华使馆的一秘也曾提到,你们到芬兰看看,我们对于汽车及交通的管理与敬畏是什么样子,就知道你们的管理还有很多提升的空间,我们到芬兰后感受确实不一样;一位通用汽车公司的高管说到在德国乱停车将被罚很惨,而中国还有待提高。
我们在抱怨打车难时总是抱怨政府不作为,可是政府想尽办法为缓解打车难施划上下车站就是让大家打车更方便,司机服务也规范,最关键是上下车的停车安全。我曾在金融街亲眼目睹出租车停靠站被占,司机不敢停车,像做了坏事一样让要打车的乘客快点上,乘客打车也是一路小跑,怕被摄像头拍到违章上下客司机被罚。为什么一项光明的利民项目却被我们众多不以为然的违法停车搞得如此的不堪?就算我们不能做到各个像警察,是否能够做到敬畏交通标志呢?
记得几年前,京城的许多的哥的姐曾发起拍违章停车的行动,但是面对众多的违章停车,他们也是无力与无奈了。
就在大家为前一时期共享单车的乱停车而抱怨满满的时候,想一想身边自己乱停乱放的汽车不也是很无序吗?我们不仅需要共享出行的一份美好,我们还需要“共享文明”与“共享道德底线”的一份担当与责任,因为,敬畏交通标示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