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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孤独》给了我们什么?

(2014-04-24 16:15:18)

4月17日,《百年孤独》的马尔克斯去世,这个87岁的哥伦比亚人,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博尔赫斯曾说,我们一辈子能遇上某些好书,是我们的幸运与幸福,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无疑是这样的好书之一。

 

马尔克斯和他的《百年孤独》无疑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骄傲。因为有了他,我们觉得幸运和幸福。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也说说马尔克斯和他的《百年孤独》?有跟风之嫌?况且面对全世界名流政要学者们铺天盖地的怀念和研究文章,我能说的恐怕太浅,这是一部我会一直读下去的书,就像《红楼梦》,好像永远也读不完。但不说他,我满心里想的都是他,把他的《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都翻箱倒柜地找了出来,想重新看看,其实是一种回味。

 

重新翻这两本书,我有个特别不好意思说出口的感觉:这两本书我看过吗?好多细节怎么都不记得了,像看新书一样。我对我的记忆,产生了有几分惊慌的怀疑。

 

看这两本书时,我在上大学。虽然书里的好多细节都忘记了,但看这两本书的感觉,我却记忆犹新。看《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还没经历过爱情,看过的感受就是,这是我看过的,在情爱的领域挖掘和表现最有深度和广度的一本书。看过这本书,我几乎一个星期,都没怎么说话,眼睛里看不见周围的人,只沉浸在书里,魂游天外,当然也瞧不起发生在生活里的那些所谓爱情。后来,我看见高晓松说过,他年轻时在各个大学乱窜,只要对方说他看过《霍乱时期的爱情》,高晓松就把他看成自己的同类。像革命党对暗号一样,他们凭着国际歌的旋律找到了自己人。

 

看《百年孤独》时,我的震惊,醍醐灌顶的感觉,完全蒙了,没看过这样的小说。太新鲜奇特了。从《百年孤独》那儿,我得出一个我个人认为很重要的阅读体验,好的作品,一定会影响到你的潜意识。也就是说,它能翻搅出你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你沉睡的生命体验和潜意识。我的感受是,看它的过程,我仿佛眼见着它在我面前开出一朵耀眼绚丽的大花,把我晃的目眩神迷,同时我自己的生命也在它的感招下开出了一朵我从来没看过的花来,和它呼应着。

 

很多人能背诵下《百年孤独》的开头:“多年后,奥瑞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面对行刑队,总会想起父亲带他去找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还是一个小村子,只有二十幢砖房,建在一条清水河岸上,河水顺着史前巨蛋般又白又大又光滑的石头河基往前流。世界太新,很多东西还没有名字,要陈述它们必须用手去指。”台湾学者唐诺评价这个开头说,简简单单两句话就把时间揉成一团,过去现在以及未来全挤在一起,却忽然光一样退到最远处,时间完全安定下来,像个全然静止的画面,世界然后才缓缓开始。

 

这里原本没有“未来,”“多年后”是遥远过去那个找冰块的下午的“多年后”,它所代表的未来是假的,“现在”变身为“未来”。

 

书中的任何一处看似随意的笔触都让我大惊小怪,那像玻璃一样流动的河水,还有那个女孩的梦境,大家在彼此的梦里穿行,还有那个大磁铁在村子里穿过时,钉子在木头中挣扎,还有那场下了4年零11个月的大雨……奇幻的色彩却有比真实更动人的力量。之后,我在很多中国作家的作品中,都看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子。附体一般。或者说是一种集体膜拜。

 

关于这本书,有一个生活中的细节我一直记得。我们寝室有个女生谈恋爱。她男朋友是学建筑的。有一天他俩说到如果让你拿一样东西去一个荒岛上呆一段时间,你拿啥?她男朋友说,我就拿一本《百年孤独》。因为无意中听到这句话,我对那个其貌不扬的男生立刻刮目相看了。

 

这次,我居然找出了一本《百年孤独》的英文版,在我书架的深处。翻开,我发现头几页上居然密密麻麻地标满了注释,也就是说我曾经看过。但不幸没坚持下来。想想也是,读汉语版尚且艰难,何况英文。但从中可见我当时的决心。我当时想过,如果我能把英文版读下来,那绝对是我人生的一座高峰,是足以自豪的一次人生挑战。可这之后,一切都封陈起来了,20多年后,重新翻开这本书,我也有时间揉成一团的倒错感。我现在就站在我当时想象的未来里。那座高峰却还是那样遥不可及。

 

20多年,就算再笨,如果真想读,也应该能读下来,可惜我没有。当时之所以选择英文版,我就是想离这本书的精神气质再近点。英语和原著的西班牙语毕竟更近些。

 

1999年时,马尔克斯在患上淋巴癌后,为读者写过一封道别信,他说:“如果上帝赏我一段生命,我会简单装束,伏在阳光下,袒露的不仅是身体,还有我的魂灵。” “上帝呀,如果我有一段生命……我不会放过哪怕是一天,而不对我所爱的人说我爱他们。我会使每个男人和女人都了解他们皆我所爱,我要怀着爱而生活。”“对于大人,我会向他们证明,那种认为因衰老而失去爱的想法是多么错误,我们是因为失去爱而衰老而不是与之相反。对于孩子,我会给他们插上翅膀而让他们自己学会飞翔;对于老人,我会教给他们死亡的来临不是因为衰老而是因为遗忘……”

 

 几天来,马尔克斯的金句微博上微信上俯拾皆是,比如:“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诸如此类。

 

一个中国作家说过这样的话:我僵硬地行走在大地上20年,但只有马尔克斯吹来的那一口文学的圣灵之气,才让我拥有了灵魂。在马尔克斯之后,我们才拥有了自己的眼睛,我们看到了被严密地遮蔽在幕布之下的现实。

 

对了,忘了说一句,伟大的马尔克斯是一名记者出身。还想说一句,伟大的作品中,都有作者童年生活的真实影子。他写了一个小镇,一个家族上百年的历史,但我却分明从中看到了一个孩子的身影。

 

我在想,是不是说,不管你有多老,我们终究还是走不出自己的童年。马尔克斯获诺贝尔文学奖时,瑞典文学院的颁奖词是:“在马尔克斯创造的这个天地里,可能死神是最重要的幕后导演。”

 

再说句跑题的话,前两天,天气一好,人就不知道咋地好了一样,特别想出去走走,和大自然撒个娇起个腻的,于是我和儿子去了呼兰,去看萧红故居。我们到的时候,已经下班了,我们只好围着萧红家的院墙转了转。20多年前我来萧红故居的时候,完全不是这个样子。有个感慨:多少人是因为萧红才知道了这个北方小城呼兰和这条本不知名的小河呼兰河。能永恒的东西,大多是精神的,而不是物质的。马尔克斯给我们的温暖,也会照进历史的深处,成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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