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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赋自然观的逻辑链上,以天赋为基础的“自然观”认为,天赋是一种自然存在和自然表现,它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即“天赋”是遗传基因通过成长过程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的,不受其它因素的影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品质。
因此,成长的过程就是天赋自然表达的过程,强调天赋与生俱来、成长顺其自然。这就形成了教育中的“自然成长论”。
“自然成长论”认为,个体之间的差异与特性是在成长过程中逐步由天赋外化表达出来的,而不是个体在不同的成长环境和教育环境中受环境质量差异影响而分化产生的。因此,在成长过程中,“顺其自然”、“尊重自然”就是理所当然的教育重要法则。
这样的思想在中外思想家教育家那里都可以看到。影响较大的要算法国哲学家让·雅克·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的观点,其后,在科学心理学诞生的年代,阿诺德·格塞尔(Arnold Gesell 1880-1961)从生物学的视角提出成熟论,强调儿童发展是身体内预先安排、计划的反映,是生物计划的自然展开,经验的作用很少。
“格塞尔声称没有成人的干预,儿童的言语、游戏、推理等行为会根据既定的发展时间表自发地出现。”
今天与之相呼应的要算多元智力理论的提出者霍华德·加德纳(Howard Gardner),他同样认为:儿童期阶段,幼儿往往表现出惊人的能力或某种天赋。而获得这些初步发展并不需经过正规的教育,而大多则是透过幼儿世界或接触范围、领域自发性互动产生的。教育不可能导致天赋差异的改变,只能正视并接受这种差异的存在。成长是一个过程,需要耐心等待。
今天的发展心理学家开始用新的说法来描述自然成长,他们强调“不要过分地为儿童创造‘丰富化了的’环境”。
因为,孩子“正常发展”所必需的刺激是“日常经验”,我们不必教授他们,只需让他们接触到这些日常的事情,孩子自然可以通过每天的经历学到应当学到的东西。
他们将“顺其自然”看成是尊重孩子的自然天性,将“自由发展”看成是孩子幸福成长的重要条件。结果“让孩子拥有快乐、幸福童年”成为“顺其自然”、“自由发展”最重要的理由。
他们认为过早对孩子进行系统教育剥夺了孩子自然成长时间,是牺牲了孩子的快乐、剥夺孩子的幸福童年,是小学化倾向,是拔苗助长,是缺乏人性的。
在孩子的早期成长中,顺其自然的自然成长思想,成为多数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的早期教育原则,具有相当普遍的影响力。今天,它也成为政府和教育部门早期教育最重要的指导原则。
成长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成熟是一个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达到的状态,因此成熟就需要时间、需要等待。孩子从不会走到会走、从不懂事到懂事、从不理解到理解、从不会学习到能够学习,都需要经历成长过程,需要成熟。教育要把知识、技能等内容系统地传授给孩子有一个重要的条件,那就是需要孩子成长到一定的成熟水平,要到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时候才能开始。因此,就有了“成熟教育论”。
然而,通过家庭观察和调查研究,可以清楚地看到“日常经验”这个“自然状态”因人而异,每个家庭各不相同。与此同时,相同家庭内的孩子也有不同的差异表现。
只有将这时个体表现出来的多样性差异,归因为天赋,视为正常现象,一切才可以得到解释,如果看到这些差异与环境的关系,我们就应当高度怀疑这种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