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律师办理民商事案件关键策略七——权衡调判
(2013-10-09 07:5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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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法民商事案件关键策略七——权衡调判
成彦亮律师
一个案子是调还是判,律师心里要有底。律师心里要清楚,并不是每个当事人委托人案子都一定会赢,有的是出于证据原因,有的案件当事人本身就没有理,还有一些案子,介于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法官可以判委托人赢,也可能判委托人输,在这种情况下,法官的态度就尤为重要,律师也要对法官的态度进行考量,进而决定是调还是判。实际上,调解贯穿民商事案件审理的始终,起诉前,发律师函,对方愿意调解,可以调解。起诉后,很多法院有诉前调解程序,可以调解。法庭审理前,有的法官会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此时也可以调解。案件审理结束后,法官还会问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此时还可以调解。是调解还是判决,律师心中要有一个基本的决断。
个人认为,如果案件事实及证据对自己的委托人十分有利,有利到任何法官即使收了对方当事人的贿赂,也不敢枉法裁判,那么律师要坚持让法官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同意调解,无意于牺牲委托人的利益。
如果案件有败诉的可能,或者通过调解得到的利益反而比判决更多,此时,调解便是上策。如一起离婚案件,经过诉前调解没有成功,而且对方当事人还很猖狂,不过我们有非常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在诉前调解的最后,我跟对方当事人讲,我们有足够的证据将其告到监狱里。等到正式开庭时,对方就不那么猖狂了,开庭审理前,法官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对方说,有房、有车、有存款、有股份,怎么调?我看对方说话的语气,是真的害怕我们追究他重婚的刑事责任,便跟他讲:可以一项一项地调,最后汇总一个总的数额。对方答应了我的方案,调解耗时不到半个小时,便告成功,我的委托人得到了通过判断不可能得到的利益。
调解还有一项重要的原则,就是轻易不要把自己委托人一方的底线露出来,亮出来的底线便不是底线,对方总要讨价还价的。
调解的态度要真诚,不管调解能否成功,调解时盛气凌人总是错误的,如此会引起对方的反感,容易导致调解失败。
调解的策略要因案件而异,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告诉对方调解不成功可能给其带来的不利后果。
调解要有耐心,要会迂回,调解时探清对方的底线、守住己方的底线是最困难的,也是最重要的。如果突破底线,就不能一味地调解,而是要法官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