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加班案例:“做一休一”有加班费吗?
(2012-03-03 09: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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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休一”有加班费吗?
2011-6-13
仲裁审理过程中,该服装销售公司表示,愿意为刘某补缴社会保险,但是认为刘某是销售人员,上班时间灵活,工作一天休息一天,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因此不存在加班,同时公司指出,刘某工作期间中午和晚上一共有四个半小时的吃饭时间,刘某每天实际工作时间只有8个小时。但就上述事实,服装销售公司均未提供相应证据。最终,劳动仲裁依法判决服装销售公司依法为刘某补缴社会保险,并补发工作期间的加班费。
评析
回到本案,服装销售公司辩称刘某做一休一实行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所以不存在加班,但是其并没有依法向劳动部门进行过审批,公司不能擅自实行综合工时制,因此刘某实际实行的仍然是标准工时制;此外,公司口头称刘某中午和晚上共有4个半小时的吃饭时间,对此由于双方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的员工手册中均无这样的约定,同时公司也没有提供任何其他证据,故而这种说法也不成立,劳动仲裁的裁决合法合理。
由此可见,做一休一有没有加班费不能一概而论,仍然取决于工作岗位实行的是何种工时制度,员工的工作时间是否超过相应的法定标准。
(上海金融报 邓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