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飞,1925年5月出生,原籍江苏涟水,中学文化。1941年参加工作。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担任梨树县第四区、八区、三区区委书记。
1932年私塾读小学。1941年在江西省区乡青救团工作。1944年在抗大学习。1946年来到东北,在乾安县区政府区长。
1947年至1949年4月,来到梨树县,先后在第四区、第八区、第三区任区委书记,县委委员。
1949年至1953年,在江西省南昌县、进贤县任宣传部长、县长、县委书记。1953年至1954年,中南一公司政治部主任。1954年至1955年在中南建工局第二工程处任处长。1955年至1956年,中南建工局政治部办公室主任。1956年至1958年,中南四局党委书记。1958年至1959年在河南省建委任处长。1959年至1960年在中共宜春地委担任部长。1960年至1962年在宜春专署副专员。1962年至1966年在萍乡市,先后担任市长、市委书记。1966年至1970年,九江专署副专员、庐山革委会主任。1970年至1972年在江西油田会战指挥部副总指挥、党委副书记。1972年至1983年先后在江西省建工局副主任、副书记、局长、党组书记(正厅级),兼九江油田工程指挥部总指挥。1984年江西省人民政府驻苏江办事处主任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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