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发现民国时期手抄本的皮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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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发现手抄本皮影卷民国时期 |
分类: 梨树县文化 |
前不久,本人在孔夫子旧书网网上书店,偶然发现一套六册民国时期墨笔书写、宣纸手抄、五孔线装、民间演唱皮影的影卷。经与店主商量,以古玩市场的价格转让给我。拿到影卷后,我便进行了初步阅读与研究,现将该影卷的情况做简单介绍。
皮影戏是古时流行于我国农村的民间小戏,始于先秦,兴于汉朝,盛于宋代,元代时期传至西亚及欧洲。皮影艺术堪称当今影视艺术的鼻祖,中国最早的戏曲剧种之一。有的影戏没有台本,靠演员师徒传承,口传心授。有的影戏则照本演出,其本子称“影卷”,分为小戏和整本大戏。随着时代变迁,影戏渐渐衰落凋零,其传本几乎丧失殆尽。
影卷是皮影演出的剧本,之所以称为“卷”,是使用了佛教里讲经宣卷的词语。皮影与佛教有密切关联,民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影经本是圣佛留,未曾上台灯打头,大锣好比开山斧,劈开三教并九流。”皮影演员演出时不记台词,对着影卷“照本宣科”,那些唱影的人都要识文断字,够理解影卷的内容。演出时,演员将影卷放在固定的影卷架子上,册页翻开,用镇尺压住,有专用的木板翻页。
本人收藏的影卷手抄本共六册,每册书皮左上部位均用墨笔竖款题写《金藤玉柱》四字书名,还分别写有卷壹、卷贰、卷叁、卷肆、卷伍、卷陆字样。此抄本经过精心装帧,采用土黄色牛皮纸、鱼网线、五针眼(其中有五册是四针眼)装订的书皮。没有标影班的名字,也没有影卷的真正作者。当时影卷靠传抄演唱,人们在传抄过程中并不关心作者及作品的年代。
影卷抄本书脊高18.3厘米,书眉宽13.1厘米。每卷48幅至68幅不等折叠页,共348折叠页(即696页),没有标页号。文字为汉字手写体,行文中错字、别字、异体字、假借字、简化字、随意造字页页可见。在行文中有说、有白、有生、有旦、有人物等,还有很多重点号、暗示号、起止号、包涵号等。这些圈点勾划的符号,令人感受到古代民间文化的古朴、新奇,别具风格。
影卷抄本书名为《金藤玉柱》,共六册。卷一首页记载{出马乐},最后一页标“全册49篇,梨树县七区刘玉珍”,
这几册《金藤玉柱》手抄影卷,是目前梨树县发现唯一的皮影剧目手抄本。从卷一尾页所标的“梨树县七区刘玉珍”信息上看,手抄影卷应该是民国时期的。因为梨树县区公所成立时间是民国十二年(1923年),七区是孤家子。从影卷的纸质和装订上看,也都具有民国时期的特征。
手抄皮影剧目《金藤玉柱》,它是失传了的民间流散文物,可作为民间文化遗存之证据。从抄本所反映的内容来看,它涵盖了社会生活,歌颂了真善美,鞭挞了假恶丑,深受群众的喜爱。它不仅反映了当时的民间生活特点,同时具有戏剧、书法、文学、民俗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确为罕见,是一件很有收藏价值的“善本”图书,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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