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3月13日四平解放,梨树随之全境解放。梨树县委、县政府从陈家屯迁入梨树城。3月15日县委在梨树镇天主教堂举办了全县土地改革训练班,县委书记岳胜、县长郝正平在训练班上对新区土地工作做了布置,政务秘书杜春武讲解了划阶级、定成分、分浮财、平分土地的具体办法。
8月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区工委书记会议,把查出黑地,评好地等做为这一时期的中心工作。确定了土地等级的查评原则是:以大亩,即360弓为标准地亩,各村屯土地均分成五等十五级,产量从一石到八石,级间差数是五斗。土地评定等级的方法是:评查前先开劳模会和干部会,抓住骨干,以区为单位,划分经济区,民主选择标准亩,评出全年产量。
8月5日,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黑地自报政策,自报期暂定5天,自报者免于处罚。对自报的黑地,雇贫中农免征公粮,地富成分免征一半,过期不报实行处罚并追补公粮。还制定了追欠公粮、针对顽抗地主、恶霸、富农挖粮以及开展民主斗争的政策。
9月,又从各区工委中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复去四大家搞了查评土地典型调查。9月2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各区工委书记联席会议,听取了各区评查土地的汇报。9月24日统计,共查出黑地24.930.12垧,其中九区集体黑地41.596垧。分散黑地:二区1.000垧,三区5.806.27垧,四区2.800垧,五区2.754.9垧,六区4.812垧,七区2.000垧,八区1.611垧,九区1.200.99垧。共追欠公粮5.871.15石,其中交现粮1.136石,欠条待交4.735.15石。
十一区石岭、十二区叶赫,以及二区十家堡铁路以南区,原属梨东县管辖。春季分地,查核地亩,按地数分担公共负担。7月并入梨树县。土地改革与新区同步,加快了土地改革的步伐。
10月,县委、县政府把工作重点转入平分土地,培训县、区、村三级干部506人,抽调干部247人,村干部259人,石岭、叶赫、二区铁道以南参加的区干部46人,村干部22人。10月3日,对阶级成分的划分,对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市贫各成分的不同内涵,都做了具体区别。
10月15日,县委以训练班的形式,对土地评查和分配工作做了查检,重点检查了政策贯彻,阶级成分划分及具体做法。确定九条:(一)抽多补少,抽肥补瘦,按产量折合,好坏搭配;(二)进一步挑、评、比,雇贫农先挑,中农再补,地富最后要;(三)好坏搭配。方法是:土地分成四等,雇贫农先分一、二等地的三分之一,搭配四等地的三分之一;中农按具体情况,补二、三、四等地;地富分一、二等地的三分之一,三、四等地的三分之二;(四)荒地,新开的不分,已开的平分,地富的打乱平分;(五)树木,小树随地走,大树分给雇贫农,盖房子建学校;(六)坟地不算地,菜地最少分二分,最多不超二亩;(七)荣军、学田留好地;(八)军工烈属每人一份,委托家属或农会代管;(九)匪军及逃亡者暂不分,回来后给。各区、村原则仿效四大家的做法进行。
梨树县四大家的经验,于1948年12月在《胜利报》刊出,题为《梨树新区土改试点,四大家村分地经过》。
11月8日,县委书记岳胜和副书记汪绍京,在经过10余天的巡回检查之后,发出了《给各下乡干部的一封信》,要求在领导方法上再提高一步,抓住代表大会,深入讨论平分土地政策,平分土地工作在全县铺开。半老区调补、纠偏;新区除中农外打乱均分。11月27日《胜利报》刊载二地委《原二分区新区一月土改运动的初步总结》,肯定和推广了梨树县的工作经验。
1949年2月,全县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发放国家统一的土地执照。2月12日,中共梨树县委、县政府举办发放土地执照工作训练班,在梨树一区先行试点。3月12日,县在梨树、榆树台、石岭子成立三个发放土地执照办事处。广大农民带着原来政府发给的临时地照,经村、区两级检查核准后,开具证明,介绍到办事处领取红照。每张地照收5斤高粱,其中2.5斤用于地照费用,2.5斤上缴为征粮。1949年8月,发放地照89.444张。农民烧毁旧照,区、村召开大会庆祝土地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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