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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县境内东辽河上的船口

(2014-01-30 09:37:39)
标签:

农民

马分两

河水

木制

远路

分类: 梨树县历史

 

    东辽河环绕梨树县东、北、西三面、流程253.2公里。解放前,东辽河上无蓄水、引水等工程,因此,东辽河水大河宽,平水期河面均宽100米左右,最狭处在60米以上,水深2—3米。每年汛期,河水猛涨,河面最宽处达二、三百米,水深超过十米。因“河身较宽”、又“艰于筹款”,“架桥匪易”,所以沿河无一架桥。旱季水浅时,车马行人直接涉渡,冬季靠“跑冰”,水大时必须以船摆渡。沿河形成多处渡口。渡口多有船只,故亦称船口。
    梨树县境内最早的船口为刘家馆子境内的陈才船口和杨达船口,皆置建于清朝同治年间。每个船口均有大小船各一只,置船费由地方公摊,二人经营。光绪、宣统年间,又不断增加新的船口。到民国初年,已有船口15处,大小船共23只。民国期间,船口仍有增多,据伪康德元年(1934年)统计,共有大小船口39处,其中较大的船口有16个。这些船口均有大小两只渡船,小船载人,每船五至七人;大船载车,载重一般为二吨左右。如遇三、四套马车,可卸马分两三次摆渡。较小的船口有一只渡船,只能载人,不能渡车。船只均为木制。行船时,水浅处用船竿支撑,水深时用揽绳套索拉。
    船手多为当地水性好、有摆渡经验的村民。一般自家经营,世代为生。置船费或由本村各户筹资,或大户捐款、或船家自筹。收费方法:遇远路行人渡河,酌情收费;返村人渡河,记名不收现钞,秋后酌给粮米。船口皆属民间经营,官府概不过问。
    解放后,国家加强了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东辽河上游的二龙湖水库建成后,控制了上游河水,通过分流蓄水,河水流量大为减小,多处地方已便于涉渡,船口逐渐减少。沿用的主要有朝阴坡船口、杨家船口、郑家船口、盖家船口、马家船口、于家船口、张家船口、王家船口。随着时间的推移,船户自然消逝,偶有不便涉渡的船口或遇涨水时,有社队村的小船由当地农民临时当船手摆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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