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友新,男,汉族,吉林省梨树县人,1943年10月19日生,大专学历,1963年9月参加工作,197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副主席、主席、党组书记。1978年起任县人大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常委,1983年起任中共梨树县委第七、八、九、十、十一届委员,1988年起任中华全国中工会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届代表大会代表和执委会委员。
王友新同志是1988年、1998年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1988年四平市特等劳动模范,1986年、1989年、1999年吉林省劳动模范,1994年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1988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995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1989年作为全国唯一的一名工会干部被载入了《中国名人辞典》,报道他主要事迹的报告文学《一个工会迷的四季情》载入全总出版的《改革大潮中的工会活动家》一书中。
他领导的梨树县总工会,1992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基层工作先进县”,1998年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县工会”,1986年、1989年分别被省政府授予“模范集体”。吉林省总工会1986年作出了向梨树县总工会学习的决定,1998年在梨树县召开全省县级工会工作梨树经验现场会,作出了关于深入学习推广梨树经验的决定,并命名为“吉林省县级工会工作先进单位”。1998年,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的胡·锦·涛同志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健·行同志对梨树工会工作经验作了重要批示,全国总工会召开“梨树工会工作经验”理论与实际研讨会和电视电话会议,向全国推广梨树县工会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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