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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品牌的两件时事

(2012-02-15 11:40:24)
标签:

ipad

唯冠

品牌

耶鲁大学

苹果

财经

第一个是耶鲁大学与北京大学的形象片

正说着品牌形象的事儿,今天正巧在网上看到了美国耶鲁大学和中国北大的形象片的对比。我级别低发不了视频,大家可以去下面的网址去看看新闻:http://news.163.com/12/0214/03/7Q6NDRVQ00011229.html
两条形象片正好体现了两种对品牌形象的理解。耶鲁大学的尽管是做形象,但核心目的还是为了吸引学生来耶鲁学习,所以重点强调了“我为什么要来耶鲁”;而北大的带着明显的精神化理念化,用一个象征“光”来贯穿全片,就表现自己的历史、文化,至于你接不接受,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我的片子只要拍得漂亮,有艺术感,有文化感就够了。两个片子看完后,一个让人产生想进去里面学习的冲动,另一个则让人产生浓浓的缅怀、崇拜之情;一个是踏踏实实的修路,一个是搞能标榜政绩的纪念碑。
两种品牌形象的塑造、传播其实都有各自的道理。一个是为了吸引目标受众,一个是为了让广告主自己YY,都有存在的理由。

第二个是唯冠与苹果的IPAD之争

最近唯冠和苹果因为IPAD的商标闹得很火。来自台湾的唯冠2000年在中国大陆注册了“IPAD”,苹果好不容易把IPAD打造成了一个子品牌,自然不想在中国变成黑户,所以想从唯冠手里买回IPAD的商标,但唯冠狮子大开口,搞的现在苹果只能通知京东、亚马逊把IPAD都纷纷下架。
IPAD是个知名品牌,这点应该大家没有异议。但这里面好玩的是:IPAD这个品牌的商标在中国大陆居然还不是其母公司苹果所有!我们如果换个思维想一下:唯冠在法律上是有PIAD这个名称、商标的使用权的,但如果唯冠推出一款平板电脑,叫IPAD的,法律上是认可的。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唯冠的IPAD和苹果的IPAD是一回事吗?我们可以把他们看做同一个品牌吗?——所以,这个案例再次告诉我们,品牌不一定就是注册商标,真的可能是没有注册,就已经成为品牌了。大家千万不要把商标、或者商品\企业的名称与品牌划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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