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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了北京一位律师被法院投诉,在网上炒作案件,北京律协最终认定对外介绍公开审理的案件案情不属于炒作,驳回了法院的投诉要求,但是建议律师以后要谨慎执业。
北京律协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有担当的,律师对外发表公开言论的问题,一定要谨慎对待,只有律师主观上恶意违背事实炒作案件误导公众,才是应当禁止的。对于正当的合理的公开意见,不仅不应当制止,而且应当保护,尤其是我们国家目前司法体制在需要不断的改革过程中。
在规范律师对外言论上,既要防止规制律师过分的毫无理性的言论,更要防止以此为借口堵住律师的嘴巴不让律师说话倾向,绝对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当然,其实最为根本和要紧的,还是我们相对透明公开独立的司法过程。当律师穷尽一切救济途径仍然不能解决问题,对于律师这种被迫的主要在于解决问题的公开言论,更应当予以体谅和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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