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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恳求让犯罪嫌疑人郑某回家奔丧的申请书

(2018-10-23 19:19:18)
标签:

杂谈

http://s8/middle/001XgPaJzy7oD0ayT9P8d

榆林市公安局横山分局:

横山县看守所:

本律师是涉嫌敲诈勒索罪犯罪嫌疑人郑某的辩护律师,郑某被关押在横山县看守所,2018年10月21日郑某的父亲因不堪忍受郑某被抓的打击突然去世。

本律师得知消息后立即联系横山分局办案警官,并分别向横山县看守所和横山分局递交申请要求同意郑某回家奔丧,但横山县看守所和横山分局至今没有答复。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间如果亲人病重或者病逝能否回家探望有明确规定。《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本律师认为,郑某涉嫌的案件和罪名属于轻刑犯罪,而且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本辩护人仍持有异议,并且已经向贵局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以及相关辩护意见。

在中国如果父母病重甚至去世子女不能进行照顾或者送葬,这是人生最大的遗憾和痛苦,也是子女最大的不孝!郑某尽管被关押,但是无论是横山分局还是横山县看守所,都有条件让郑某返回家奔丧,如果郑某能够回家奔丧送父亲最后一程,无论将来法院是否判决有罪,这将对他以后可能的改造非常有利,他也会更加感恩这个社会,更何况这样做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拒绝他回家奔丧,他对公安机关和社会会是何种态度,可想而知,我想这绝对不是法律的目的!

所以再次恳求能够允许郑某回家奔丧,本律师相信法律之上更有人性。

由于郑某的父亲已经去世两天多,贵局、贵所至今没有答复,情势紧迫,如果再继续拖延时间,即便郑某回家也没有意义,在此只好通过舆论进行呼吁,希望最终能够促使郑某尽快回家奔丧,不当之处,敬请谅解。

段万金律师

何 婷律师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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