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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委托两名律师为自己辩护权神圣不可侵犯!
迟夙生律师未被准许参加庭审案,我一直没说话,关键是事实不明,我等待法院的说法。今天法院的说法出来了,理由是庭审前突然要求参加庭审,对案情不明,不利于维护被告权利,因此不允许出庭辩护。
这个理由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严重程序违法。
刑诉法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两名以下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委托时间可以是审判结束前任何时候,并没有规定必须开庭前。
至于开庭前突然委托律师的,为充分保障律师和被告人权益,法庭应当给予阅卷了解案情权利,如果律师已经通过共同辩护律师阅卷了解案情,明确表示不需要时间的,法庭可以记入笔录,继续开庭,如果律师需要阅卷时间的,法庭应当另行指定时间开庭。
对于律师和被告人权益保护,法庭必须做到充分维护,至于律师对自己权益的处置,那是属于律师职业规范问题,如果律师不尽责,不了解案情仓促上庭,最终损害被告利益,当事人可以投诉,律协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法庭操应当操的心,不能越俎代庖。
因此法庭正确处理方法是,接到迟夙生律师委托书后,征求意见需不需要阅卷,如果迟律师表示已经阅卷不需要,可以直接开庭,小如果表示需要,则另行安排开庭时间。
目测明经国案可能一审开庭严重侵害被告辩护权,程序违法,或者另行安排时间开庭,或者一审判决后会被以程序违法为由发挥重审。
被告人委托两名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不可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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