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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超群姐姐有没有义务说出自己财产合法来源是一个宪法问题

(2014-11-19 21:22:19)
标签:

杂谈

                          马超群案我的微博集锦


微博一:有罪推定观念还是深入人心,河北官员家中搜出搜出37公斤黄金现金上亿房产68套,官方认为贪腐所得,家属发布新闻发布会称合法所得,媒体要家属拿出合法所得证据。这是有罪推定,只要官方无法证明是非法所得,法律推定就是合法所得。希望本案彻底公开审判,都来关注,此案意义重大。


微博二:从普通民众角度,我痛恨涉嫌贪腐上亿元科级巨贪马超群,从一个律师角度,这个案子证据链似乎又有很大空间,大部分财产不在马超群名下,即使马供述他姐姐名下财产是他的,他姐姐却矢口否认,转移财产证据又不充分,姐姐有义务向司法机关证明自己财产合法来源吗?这也是很多官员转移财产时纠结问题。如果不东窗事发,财产纠纷也很难避免,贪腐财产很可能被黑,即使不是恶意,也很能因为亲属死亡离婚等引发问题。贪官也不容易啊。


微博三:如果马超群说他把贪腐钱财转移到他姐姐处,姐姐又否认,而姐姐又恰好有巨额财产,姐姐要不要说明自己财产的合法来源,这是一个宪法问题,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私有合法财产,问题是国家来证明私人财产非法还是私人必须证明自己财产合法?否则就推定为非法?如果私人要证明自己财产合法,那每个公民就有随时随地证明自己财产合法义务,这是很可怕的。

 

 

微博四:检察院找我,说我一个官员朋友落马,供出他在我名下有一亿元赃款赃物,恰好我名下确实有几千万,我说这完全是我个人财产,与他有毛关系,检察院说你说是你的钱,你有什么证据?我说你管我,我的钱就是我的钱要什么证据?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我的钱就是赃款赃物,如果能够证明我明知,把我也抓了!


微博五:如果被现场搜查出来的一亿现金,那么多金条,那么多房产最后查实都是马超群贪腐所得,而最后被判刑追究的仅仅是马超群和其亲属,他的上级却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这种反腐败也是假的,如果他的上级没有得到利益,如果没有上级的庇护,马走不到今天,也得不到那么多荣誉,河北水太深,聂树斌案至今无法启动也能说明这点。



微博六:从涉嫌小官巨贪的马超群案件来看,在中国目前,你可以贪污腐败,可以飞扬跋扈,但千万不能不知天高地厚忘乎所以得罪人,尤其不能得罪央企等这些比你更牛逼甚至更贪腐的人,否则你的末日就到了。群众举报算什么,废纸一张!相当一部分贪腐官员东窗事发,就是因为张狂得罪了人,有人要治他。官员更要夹着尾巴做人。











http://s6/original/001XgPaJzy6NJTqpICpb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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