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涉嫌轮奸案的几种结局
(2013-02-26 09:42:06)昨天似乎又有谣言,说李双江家里已经和受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受害人要撤诉,我不知道又没有这回事情,也不知道协议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但是本案到底怎样的水落石出,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案,我想从法律上大致谈一下。
第一种,李某确系和他人轮奸受害人,即使给予受害人民事赔偿,受害人也谅解李某,这也丝毫不影响强奸罪的构成,只不过量刑上可以考虑从轻。
第二种,受害人和李某以及同伙发生法关系是自愿,则李某以及同伙、受害人构成聚众淫乱罪,另外因为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谎称被轮奸,受害人还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
第三种,李某和同伙的确轮奸了受害人,但是受害人因为外部原因改变证言,谎称自愿,则李某以及同伙仍然构成强奸罪,受害人则涉嫌构成伪证罪。
最后,如果李双江家人利用物质诱惑唆使受害人改变证言说是自愿的,则涉嫌构成妨害作证罪,不仅救不了孩子,还要把自己搭进去,这是在玩火,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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