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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对文xx取保候审的信访申诉书

(2013-02-04 21:14:08)

              http://s15/mw690/6aceef75gd4e5e6feab2e&690

             强烈要求对文xx取保候审的信访申诉书

铜川市公安局以及耀州分局:

    本律师于201323日接到贵局寄送的铜公刑不变字(201301号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贵局对我们递交的关于对犯罪嫌疑人文xx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做出了不予变更的回复,我们认为贵局的的回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应当予以纠正。

贵局不予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的理由是“文xx系该案的组织者,采取刑事拘留以外的强制措施不便案件的侦查”,但是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采取取保候审后可能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不能被取保候审,“不便案件的侦查”并不能成为不能被取保候审的理由,如果“不便侦查”可以成为拒绝取保候审的理由,那么所有的案件当事人都不能被取保候审,因为一旦取保肯定没有羁押起来侦查方便! 

    但是,仅仅是为了自己侦查的方便,便不惜违反法律规定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的神圣权利,执法人员的脑子里没有丝毫人权保障的观念,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保障人权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只要公安机关脑子里还是这样陈腐顽固甚至野蛮的观念,刑事诉讼法对于降低审判前羁押率保障人权为目标的取保候审的改革目标肯定无法实现!

由于法律并没有规定对于公安机关拒绝本辩护人的申请后的救济渠道,本辩护人只有按照信访的相关规定,向贵局进行申诉,为了文xx被取保候审的神圣权利,为了中国公民在没有被审判前的基本尊严,为了彻底贯彻刑诉法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在此,我强烈要求贵局对文XX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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