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逸夫小学变汽车4S店#违法强拆首日情况通报
标签:
杂谈 |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
陕西渭南威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
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行政诉讼案
庭前协调会情况
陕西渭南威达汽车服务有限(以下简称“威达公司”)以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高新执法局”)做出的渭高综执字(2012)第9号行政决定书违法而向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撤销该决定,在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当日(2012年3月6日),高新执法局不顾及法律的尊严、不顾及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人身及财产损失、不顾及政府的形象而公然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措施,在威达公司申请法院停止非法强拆并将该紧急情况反映给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立即组织威达公司、高新执法局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紧急召开协调会,调协会期间人民法院一再强调双方保持冷静,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但无论是在协调会期间还是人民法院认为双方有协调基础的前提下要求次日8时继续召开的协调会时,高新执法局仍然一意孤行,在整夜安排人员轮班看守、伺机强拆。
2012年2月24日,威达公司接到渭高综执字(2012)第9号行政决定书,要求其在2月25日拆除威达公司位于渭南市高新区白杨办事处赵村逸夫小学院内的汽车4S店。
2012年2月27日,威达公司以渭高综执字(2012)第9号行政决定书的主体不适格、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等为由向临渭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当日,人民法院即告知高新执局威达公司起诉的情况并要求高新执法局次日8时到人民法院陈述有关情况。
2012年3月6日14时30分,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通知威达公司案件被依法受理、要求威达公司交纳诉讼费,威达公司代理人按要求交纳了相应的诉讼费。
2012年3月6日14时30分,威达公司代理人得知高新执法局正在组织人员对威达公司的4S店实施强拆的紧急情况时,即向行政庭反映了该情况,要求人民法院协调高新执法局在威达公司已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立即停止强拆行为。行政庭即要求高新执法局到法院说明情况。
2012年3月6日15时,高新的执法局闵瑞桥前往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即告知双方须保持冷静,否则后果自负。
2012年3月6日17时,威达公司在得知高新执法局执意要进一步采取强制拆除措施时再一次向人民法院反映了该情况,行政庭即通知各有关人员紧急召开庭前协调会,威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高新执法局局长均到场参加协调会。
2012年3月6日17时30分至22时30分,人民法院行政庭组织召开协调会,威达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述了其公司4S店所使用土地的租赁情况:
1、2010年5月拟租赁该土地及地上房屋时,该院内杂草丛生、为一荒弃院落,赵村村委会称该房屋原拟建学校,但因相关款项迟迟不到位,自2005年开始建设直到2009年也未完全完工,故由村委会自行筹建后作为村委会使用并于当时拟出租。
2、2010年8月,村委会经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与威达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10年,每年租赁费用15万元,威达公司可自行建造房屋,威达公司在建造房屋前均向村委会作了申请报告,并于2010年底建成4S店。
3、威达公司从建设4S店至案件媒体曝光前,没有任何执法部门找过,来认定公司所建的项目属于违章建筑。
4、逸夫小学也是一座没有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按照执法局的标准也是违章建筑,据了解,小学周围的建筑均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5、逸夫小学所在的地理范围属不属于城市规划区,因为是集体土地,如果是乡镇规划区,那么执法局的执法依据何在?
6、2012年2月,赵村村民的非法组织维权会组织村民围堵威达公司,造成严重经营损失。
7、随后媒体曝光,威达公司方知该院落有部分逸夫基金捐资,政府即介入成立2个协调小组,其中分别为合同解除赔偿小组()社会事业局及)、拆除小组,但仅有拆除组不断找威达公司要求无条件拆除建筑物,合同解除赔偿小组无任何实质性进展。
8、拆除小组以高新执法局牵头,一天一公告、一拆除通知、一处罚决定连日发送各种文件,要求无条件拆除,否则强行拆除。
9、2012年2月27日,在威达公司已多次积极配合高新执法局自行拆除部分建筑的情况下,被逼无奈的公司诉到人民法院。
10、2012年2月6日上午,高新执法局人员20余人、特警180余人、拆迁公司100余人、高新管委会30余人,在现场进行强拆,现要求立即停止高新执法局的拆除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及财产损失。
高新执法局明确表示:
1、其为依法行政,因该事件媒体关注度高、政府督办力度大,故为了给各方交待,必须于2012年3月底恢复教学功能。
2、教育厅及邵氏集团代表丁女士来检查学校恢复情况时发现该校址临高铁,的确不适合学生上课,但仍然坚持必须先恢复该教学功能,其后另行选址另建。
3、该部门只负责拆除,不管赔偿,赔偿是另一民事法律关系,由威达公司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愿意代表政府与威达公司继续协商,愿意为企业降低损失,愿意为威达公司的损失赔偿问题作积极的协调工作。
后双方就协商方案进行了进一步沟通,因分歧较大,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要求3月7日上午8时继续协调,并同时要求双方必须保持冷静。
会后,威达公司再次表态,只要政府协议办理好相关土地使用等手续,公司愿意在最短时间全资建设一座全新的小学。
高新执法局要求现场强拆人员用其车辆将4S店的门口堵死,安排人员夜晚值班,伺机强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