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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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学会两句话就饿不着。一句是“不达一的”——要吃的,一句是“莫哈一的”——要吃肉。“莫哈”泛指一切肉,特指羊肉。果然,从伊克昭盟到呼伦贝尔大草原,你只要能说出这两句,吃手把肉是轻而易举的。
做手把肉时候,牧民们先将肥庾的绵羊捉住,就地切开胸腔拉断动脉,剥皮去内脏(血盛于器皿中以备煮制灌肠),然后洗净,去头、蹄,再把整羊卸成若干块,不加任何调味品放入白水锅中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盘中上桌,大家各执蒙古刀一大块一大块地割着吃。用这种方法屠宰的羊和煮的时间短而嫩的羊肉,不腻不膻,味美肉鲜,富有营养。这是蒙古族平时的饮食,但就其鲜嫩可口的羊肉本来味道来说,要比其他制法如清蒸和清炖羊肉的味道鲜香。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煮羊肉时,须掌握好火候,防止过老,肉上发紫就不嫩了,吃着也不香。
当然在外界人认为,手把肉还是蒙古人豪爽的象征,也是蒙古族传统食品的标志之一。后来经菜馆改制,成为菜馆酒楼的名菜。清代时曾成为王府及宫廷名菜,当然制作工艺有了很大改良:将体壮膘肥的小口齿羯羊肉切成若干大块,洗净,入清水锅煮沸,撇去血沫,加葱段、姜块、精盐、味精和裹有茴香、花椒、草果、山柰、黑胡椒粒的调味包,煮至羊肉断生取出装盘即成。食用时加鲜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