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硬气不起来
(2015-02-03 17:13:31)《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硬气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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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则新闻很惹眼。就是由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制定的《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1月15日印发。
据报道,《规范》的发布与实施,旨在促进医疗保险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并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内涵质量建设和服务水平。中国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李洪山更是把《规范》与“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联系在了一起,似乎《规范》很高端、很硬气。
诚然,医疗保险对医院的生存与发展很重要,理应得到院长的重视。因为,一、一个参保率超过95%的国家,无疑已经变成一个全民医保的国家。一所医院,如果没有医保定点资格,几乎就没有活路。同样,医疗保险工作做不好,经常被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重处重罚也一定难以承受;二、政府购买医疗服务,今后将成为主流。对于医院所能获得的政府投入,将无疑主要依赖医疗保险。笔者认为,在医院里构建一个新的组织架构,在医院传统的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财务科、医疗设备科之外增加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力资源部,整合信息科、病案室、质控科为“质量改进部”,整合核算办、合疗科、医保科为“经营管理部”等,来得更有效,似乎比“应设立与医疗保险管理任务相适应的、与本单位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相平行的、独立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更有意义。
对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来讲,医疗机构表面上很被动,实际上游刃有余,完全掌握主动权。特别是医生,为了规避政策处罚,可以说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你说搞单病种定额付费,我不超标就“做成”单病种,超标了,就再弄一个病出来,变成“非单病种”;你说搞“总额预付”,费用没有了,可以编造出各种理由推诿病人,最终受苦受难的还是患者。因此,如果发布的《规范》不能让医生“接受”,就不可能有明显的效果。
同时,我们必须弄明白,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只是医院经营管理的一个方面,很难独立发挥其监管职能,如果没有医务科、质控科配合,没有强力的技术、经济等多方面的支持,几乎不可能管理好医疗保险业务。因此,就算是按照《规范》规定,将医保管理提高到医院行政管理的高度,成立由院领导负责的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医疗保险管理体系,形成医院、主管部门、科室三级医疗保险管理网络,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由院领导主持的医保工作会议,也无济于事。
专家认为,管理是指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以人为中心,对组织所拥有的资源进行有效的决策、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以便达到既定组织目标的过程。狭义的管理就是指挥他人能用其他最好的工作方法去工作。既然管理是一个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因此必然需要被管理者与管理者的协调一致。医疗保险管理也是一样,它从来就不是“管理部门”一厢情愿的事。更何况,如今医院正在去行政化的路上。
如果假设,医院感染专业委员会说医院感染重要,是否要设一个医院感染管理科?质量控制专业委员会说质量控制重要,是否还要设一个质控科?信息化建设很重要,是否还得设一个信息科?而且这些科室都要求“与本单位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相平行的、独立的”。那么,医院最终只能成为“衙门”,还谈什么“以病人为中心”呢?如此来看,《规范》的发布硬气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