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培受冷,二级医院:怪我咯
(2015-02-09 07:58:14)基层困境系列
“规培”受冷,二级医院:怪我咯
文
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方案中,明确要“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新进入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生必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此,卫计委要求,2015年起,各省(区、市)要在本辖区范围内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扩大培训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培训对象基本全覆盖。然而,这项被称作医师培养标准化、规范化、同质化,打造高质量医生队伍的重大举措是否能够走下去,能够走多远,广受医界关注,也不由得不让人们担心。
什么是规培?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在5年医学院校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主要模式是“5+3”,即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凡是准备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和相关业务能力等而接受培训的人员,均是培训对象。因此培训对象的身份就分单位委派人员、面向社会招收人员和研究生三类。其中单位委派人员是指已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工资关系,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省(区、市),只有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才具备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
能不能派出去?
这一系列“推进”规培的举措,是否就真能起到“促进”作用,着实令人担心。不能不承认,目前我国医疗执业环境非常恶劣,医生的职业吸引力越来越差,在每一年高考中,立志从医的高分考生报考医学院校越来越少,很多报考者一方面怀着“单纯”的梦想,另一方面奔着“就业容易”而去,随着一件又一件暴力伤医事件的冲击,那种怀揣“医生梦”的梦想破灭,于是就出现毕业后愿意当医生的越来越少,有媒体就报道过只有“六分之一”;很多调查表明,医生的付出与报酬严重不符,一方面执业风险越来越大,长年累月的超负荷劳动,身心俱疲,猝死事件频发,另一方面不断遭受媒体妖魔化,职业尊严正在丧失。一种被称作“柠檬现象”的病症正在医界蔓延。
作为规培方案,为了保障培训质量,培训基地原则上设在三级甲等医院,二级医院实际上就成了培训对象的“派出单位”。当今二级医院又多是自收自支单位,既要承担一定的培训费用,占用编制名额,人员紧缺却又不能为自己所用。因此,面对规培,二级医院必然不肯接收未完成规培的本科毕业生,造成医学生就业压力增大,而对已经接收的低年资医生,也不可能心甘情愿派出去规培。
能不能回得来?
当然,二级医院不愿意派人,还有一个很大的顾虑就是担心派出去后回不来。从职业发展看,二级医院显然不能与三级医院相比,三级医院的平台要大得多;从实际收入看,也是没有办法相比。从前,有很多去三级医院进修的医生,进修期间领取的“补助”也比在二级医院上班“工资”拿得多,你想想,二级医院这一担忧能是多余的吗?
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七部委出台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来看,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具有研究生身份的培训对象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有关规定,培训基地可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向其发放适当生活补贴。建立政府投入、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政府对按规划建设设置的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教学实践活动以及面向社会招收和单位委派培训对象给予必要补助,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适当支持。然而具体可以达到一个什么水平并没有明确,人们普遍担心的正是这种“多元投入”机制,往往成为政府当“甩手工”的说辞。
特别要命的是,在这个《指导意见》里相对于“严格要求”来讲,给“规培”增加吸引力的举措基本上没有。尽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也提出了“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然而什么时候才能够实现,建立之后,有没有职业吸引力还很难预测。因此,规培,你还是慢点走!(该文刊发于《基层医院》20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