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
最近,国家卫生计生委、发改委等八部委高调推出《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目的就只为解决“低价药品出现供应不足甚至断供”。仔细学习,只感觉“坚强”中“脆弱”明显,是否预示着基药政策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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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质上只有两点,一是由发改委负责遴选确定国家低价药品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对纳入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交易。
这些看起来政府还继续在强化管制的政策却在核心问题上已经彻底松动了。因为:①在发改委负责遴选“国家低价药品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之后,接着写道,“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取消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另行制定)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实际上影响低价药短缺的焦点——药品价格问题已经放弃了管制。但是让人不解的是后面又缀了一句“各地可根据日均费用标准,确定本省(区、市)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似乎感觉又有利益博弈的尾巴。
②尽管还在强调“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但仅仅只是“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生产企业直接挂网”,而采购工作“由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交易”。这似乎让人觉得这“集中采购”并没有实质内容,只是一个外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