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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路还有多远?

(2013-10-17 11:18:03)

每一次关于医改和健康问题的国家政策出台,领跑健康界的先贤们都会不自主的激动一阵子。然而,过了几年,结果却惊人的相似。就说“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不知道还要喊多久?

2009年新医改我们方案出台,就把“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作为2020年目标任务。从我国医疗机构构成看,公立一方独大,难以撼动已经成为医改为什么难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四年多了,一切还是老样子。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社会办医》),就是那个也曾经让人兴奋过的国办发〔201058号文件。目的也是给社会办医鼓劲,然而三年来,民营医院仍然生存艰难,杭州爱德医院的境遇就是例证。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人才瓶颈基本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可突破迹象。即将“分娩”的深圳多点执业政策被搁置。上海自贸区这样开放的“天堂”里,社会办医“研讨会”被开成的“牢骚会”。

就在这迷茫的时刻,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由于级别比2010年58号文件高,似乎更加宏观,语言表述也更加原则。

在这个大家热议的文件里,“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再一次被给予强调。这次给人的感觉是办法更具体。一是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把“规划”作为政府责任的首要任务。要求“合理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坚持公立医疗机构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二是明确社会资本投入医疗服务业的多种形式。“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三是明确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将予以大力支持。四是进一步放宽中外合资、合作办医条件,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疗机构试点。五是为社会办医清障。要求“各地要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规定,加快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对出资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公经济主体的上下游产业链项目,优先按相关产业政策给予扶持。鼓励地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社会办医方面先行先试,国家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重点项目作为推进社会办医联系点。

尽管我们可以感觉到《意见》在“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方面的新意,也愿意相信在新医改进入深水区之时,社会办医也许是一条破局之高招,是一条涉水的桥渡海的船。然而,如果不能甩开膀子,仅仅喊破嗓子,恐怕《意见》更是一个态度,一个愿望。(徐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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