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科学制定支付指导价
(2013-08-05 11:42:51)据可靠消息,“今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医药价格工作的重点之一将是研究探索药品支付指导价的可行性,并选择试点省市进行试点。”
这是国家过去很多年来,实施多种办法进行药品价格管制失灵甚或失败之后又一次出招。据说这次出招的核心是“将现行政府控制最高零售限价的做法,逐步向以政府管理支付价格为核心的管理方式转变,逐步放开对零售价格的管制。”具体就是政府对所有药品按照成分、疗效等指标进行分类,把所有产品分类分组,每组依据产品的平均生产成本、疗效等指标,制定统一的支付指导价格,医生或患者可使用所有不同价格的药物,但每个产品对应唯一的支付指导价,产品价格低于支付指导价则以实际价格报销,超出支付指导价的部分由患者承担。
照此,科学制定支付指导价就是最为核心和关键的问题。
一要求真务实,这是工作态度。过去多少年,政府对药品价格的制定分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一般有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原本含义是只能照此执行,不能降也不能升。政府指导价多为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只相当于最高限价。除此而外还有企业自主定价等。然而随着市场的开放,实际上药品价格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虚高。于是国家又想出了很多办法,包括差别差价率、零差率、招标等等,然而药品价格虚高、医药回扣腐败,政府管制失灵失效等显而易见。一个关键问题是没有找到一个好办法。因此本次探索支付指导价一定要求真务实。
二要深入市场,这是工作方法。据说,国家发改委准备深入企业对药品出厂价进行调查,依此摸清药品的真实价格,可能也是制定“支付指导价”的基础性工作。我担心能否调查清真实情况。这里面首先需要制定一个药品价格形成的规范,给药品生产企业必要的研发经费保障,要避免如家电行业一样打价格战,药,治病救人,人命关天,要防止因为一味的降低价格而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幸被言中了,这恐怕就会是一场大灾难。另外单纯进生产企业还不够,还得去医药市场、超市去采价。还需要形成一个药品价格市场调研员,保密的、诚信的、正义的,直接为“国家”服务。既要防止出现新的虚高定价,也要防止价格过低把真正的特效药“杠”到外面,致使医保不支付,加重老百姓负担。
三是对医疗机构还得出手,这是保障。一方面是强制信息透明与公开,包括重点监控的药品零售价格信息、医疗服务平均费用信息和重点监控疾病的费用信息,让老百姓的脑子和腿去选择;二是加大对医药回扣等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让他们不敢犯错。
总之,药品的质量与价格关乎老百姓看病问题,关乎国家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是否可持续。多年不懈地探索,少有斩获,因此,进行的各种探索都值得提倡和关注。想必,实施支付指导价也可能会成为一种有效的办法,但缩短利益链,放弃捆绑在政府身上的利益可能更为迫切。(徐毓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