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一份提案办理的几点看法
(2013-07-09 15:57:59)关于对县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徐毓才、黄××、党××、刘×、董××、郭××、刘××、杨××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重点镇卫生院建设尽早列入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提出:“县政府在县域医院规划中(县政府〔2012〕24号文件)规划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县域医疗机构规划,计划打造县、重点镇、一般镇、村四级医疗卫生网,但重点镇卫生院建设仍然没有列入项目建设规划,现在的规模太小,中心卫生院太多,难以发挥中心卫生院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利于优秀人才留在基层。建议:将重点镇卫生院建设尽早列入规划建设,使其达到100张病床左右,发挥带动作用,解决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不足问题。”
近年来,县发展改革局积极发挥职能,高度重视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特别是镇卫生院项目。一方面将镇卫生院项目纳入“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另一方面,抢抓国家投资机遇,积极申报争取国家投资。我局在“十二五”以来,积极争取卫生项目计划,申报了县医院、县急救中心、户垣镇卫生院、王阎镇卫生院、长沟镇卫生院等14个卫生项目建设项目资金计划,总投资35270万元,申请国家投资3855万元,地方配套1210万元,其他资金30205万元。尽管小城镇建设规划中没有将卫生院建设列入重点镇建设规划,我们在争取中省投资计划时,优先考虑重点镇的卫生院建设项目,并以山政发〔2013〕60号文件印发。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调研论证,加大项目策划力度,把我县卫生院建设列入重点镇建设规划,以成熟的项目,争取国家更多的投入。继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中省市政策性资金争取力度,千方百计为镇卫生院和小城镇建设争取更多的建设资金。
2013年6月26日
对于这个复函我的几点看法
(提出来,请大家商讨)
一、提案办理不认真,出现明显不规范。请看红字内容:①79号写成97号;②委员应该是“提案”而写成“建议”;③政协应该是“委员”而写成“代表”;④把“医改”写成“医院”。
二、没有真正理解提案的核心意思,答非所问。提案的核心是“建议把重点镇卫生院尽早列入项目建设”,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重点镇卫生院”,一个是“立项”。答复显然没有弄清楚“重点镇卫生院”这个核心,而只是反复阐述两个概念,一个是重点镇,一个是卫生院。也没有抓住“立项”,大篇幅的说明资金投入情况,对于下一步,关注焦点还在“小城镇”和“卫生院”,请注意最后一段。因此,对提案办理结果很不满意。
真遗憾呀,办结日期还偶合在6.26
【附】提案原意:关于把重点镇卫生院建设尽早列入项目建设的提案
案由:建议把重点镇卫生院建设尽早列入项目建设
理由与办法:去年,县政府在县域医改规划中(县政府〔2012〕24号),谋划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县、重点镇、一般镇、村农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并确定漫川关、中村、西照川、板岩、户家垣五个卫生院为重点,明确了重点镇卫生院高于一般镇卫生院的职能,此规划科学合理有创新。目前,我县卫生院总体建设有了很大进步,但与功能任务相符合的重点镇卫生院建设仍然没有被列入项目建设,没有很好地与城镇建设融合,难以适应未来城镇化建设需要,不利于优秀人才留在基层,不利于中心卫生院辐射带动功能的发挥。(徐毓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