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药进村 当慎!
(2012-07-23 15: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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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基药进村
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
陕西医改很多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像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县镇一体化、基本药物制度等都在紧锣密鼓地实施。特别是基药“三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已经全面普及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现在正向县级医疗机构推进。然而,基药进村,不像在乡镇卫生院一样,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更多关注。
一是基药进村,直接切断了村医生活的主要来源,导致村医队伍不稳定。长期以来,村医一直是农民,过去,他们通过为当地老百姓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主要依靠“卖药”的差价收入来养家糊口。而今,实施“三统一”了,没有了“差价”收入,也就直接切断了村医生活的主要来源,一些年轻一点儿村医因此自行“下岗”,年纪大一点儿或者没有其他“谋生”本事的只好硬抗,以等待政策“向好”,还有一些为了“生存”,变着法儿“投机钻营”破坏着零差率政策以“苟活”。
二是理论上的各种补贴本身存在问题而且到位率成问题,导致村医收入锐减。按照医改政策规定,村医目前的收入,主要来源有三部分,一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国家明确规定要让村医干不少于40%的活儿,拿不低于40%的钱。以2012年标准,相当于每人10元到村医。如此一个1000口人的村村医可以拿到1万元的补助。二是药品“零差率”补助,陕西今年达到每名村医1万元。三是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的补助,一部分由新农合资金报销,一部分由患者缴纳,按照规定,村民合疗门诊统筹资金目前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镇村各一半,还有一部分未能“使用”,而且农民大多用这些钱是“买药”的,而药品又是零差率。所以这部分的收入有限,即使按照1万元计算,累计也只有3万元。何况有些钱是不可能足额补贴到村医手中的。这只是理论上的数字,实际上还有一村多名村医、人口较少的村和很多农民外出务工等客观原因。据我所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是按照“服务数量和质量”经考核之后发放的,如果村民大量外出,自然也就无法提供服务,也就没有补助了。
三是基药品种存在的“不适应农村实际问题”导致村医无药可用。按照我国2009年发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从品种看,很多农村常用的没有进入,比如儿科、妇科、感冒咳嗽药,还有很多老百姓已习惯使用的,如三九感冒灵颗粒、小儿止咳颗粒、克感敏颗粒等却没有纳入,致使老百姓自然不会选择“村卫生室”就医了。
四是配套措施“不当”,进一步加剧村医流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一般诊疗费。目前的政策规定是“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门诊人次10元(含两天注射、静脉输液),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每门诊人次5元”。“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计算机预约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肌肉注射、皮试、静脉注射、门诊静脉输液、小儿门诊静脉输液等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这项规定,一方面对村医不公平,凭什么乡镇卫生院可以收10元而村卫生室只能收5元,依据是什么?二方面作为村医和当地群众无疑很熟悉,乡里乡亲,买了一点儿药,还要收5元钱,情面难过,难以实施。而对于输液治疗者其实收入是大幅度减少了。二、卫生室“被整合”又缺乏规制,习惯了“单干”的村医很难形成合力,实际上是“貌合神离”,直接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而且引发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分工与合作,收入与分配,资源与资产等等。三、社会矛盾“映射”到医疗服务领域,大城市的医疗纠纷“传染”到农村,加上法律让村医很无奈,医闹频现,村医的“个体户”特点天然无法抗风险,一闹即溃,陆续出现村医逃离。四、药品“三统一”政策存在的缺陷,如药品配送只到乡镇“不到村”、“30日内回款”等,也挫伤了村医的积极性。加之各级政府将“三统一”纳入政绩考核,强行推进,近乎“严酷”的考核让村医“欲哭无泪”。
综上,基药制度实施涉及方方面面,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有些既得利益者不肯放弃,有些权力拥有者强取豪夺,而作为最没有话语权的村医只有默默承受,承受不了之时,只有逃离。因此,基药进村,当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