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院长需要些什么?
(2011-09-05 1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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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卫生院院长需要什么?
(写在卫生院院长去省城培训之前)
山阳县卫生局
我从县医院到卫生局已经一年多了。因为工作关系,从去年7月份就开始与卫生院院长打交道。再过几天,省上将再次分批安排卫生院院长去省城培训。在我到局里之前,听说还进行过,我不知道培训内容是什么,是怎么培训的,总之,从工作实践看,院长们的“实际工作”,距离“院长”仍然不小。最近,我常常在思考一个问题:卫生院院长到底需要些什么?
一是学习能力。一个人一辈子成就的大小,不在于你掌握了多少知识,也不在于拥有多少财富。现代社会,信息量空前,新东西变着花样地来,谁有超乎别人的极强的学习能力,谁就将比别人更快地占据先机。现如今,医改是我们卫生系统每一个人,尤其是管理者的必修课。比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三统一”,政策讲得很清楚,文件发了,通报也反复强调了,领导在会上讲得再明白不过了(要狠抓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零差率销售工作。一是明确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实行药品“三统一”制度和零差率销售;二是明确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使用国家和陕西省基本药物,禁止使用目录外药品;三是明确目录内未中标药品配送使用比例不得高于15%,库存量不得超过本单位2个月的临床使用量;四是明确镇村两级医疗机构药品必须全部从规定配送公司采购,严禁从其他渠道采购配送;五是按照省市医改要求,年底前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延伸至县直各医疗单位。——摘自牛军同志在8月5日全县半年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可个别卫生院院长仍然“我行我素”、“胡作非为”,竟然大量采购目录外药品,竟然敢于从非统一配送企业采购药品,实在让人无法想象。再比如,实施卫生院绩效考核,年初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导性文件已经出台了,配套的四个文件和财务管理办法也同时修订,这本来就是一整套“绩效管理”的规定,可半年过去了,大部分卫生院仍然无动于衷,一问,大多是不会操作。依我看,还是一个学习能力问题。
二是学习态度。如果说绩效考核有难度,而药品“三统一”政策执行恐怕更多的不是能力问题。政策很明确,就那几句话,我不相信“院长们”不明白。要犯糊涂,做错了,恐怕难以逃脱“故意”之嫌。再说,不久前,卫生局安排2009-201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文件说的十分清楚,包括村卫生室中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证的人,可有些卫生院就是没有给村医通知。从根本上讲,这就是一个态度问题。长期以来,把上级文件当做有而无,不能排除有不少卫生院院长根本就没有看过卫生局的文件,想怎么干就怎么干,随心所欲。不知道孰轻孰重,分不清轻重缓急,没有一点儿政治嗅觉。不管你咋说,那事有多重要,他好像就没有听见似地,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有些人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三是评价机制。医改,任务艰巨。成不成,应该由老百姓评价。核心不在于上面出台多少政策,关键在于“基层”的执行。现如今,我们缺乏的是卫生院院长评价机制,什么人能当卫生院院长,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当,当了院长干什么,干的好不好怎么评价,由谁评价,任期多长,责权利分别有哪些,怎样上,怎样下,卫生院院长需要哪些能力、资历,这些都很模糊。我们中国,几千年来,在选人用人上一直沿用“相马”,我们祖祖辈辈一直期待“伯乐”,古时候就发出来“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到如今仍然没有打破“相马”机制,没有形成“赛马”的先进理念,没有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而这,才应该是“医改”首要要解决的大问题,因为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才阻碍了医改政策的执行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