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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超前的航空法

(2017-10-05 09:26:49)
标签:

航空史

法律

杂谈

分类: 云间畅游
过于超前的航空法
1908年,美国陆军信号兵团的一号飞艇在弗吉尼亚州进行演示飞行。
如果这是在基西米镇,飞行员将被罚款500美元并要入狱90天。


      1908年,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基西米镇制定了一项地方法案,规定该镇的“领空”从地面向上延伸到25英里(约40千米)高度,并禁止气球、飞艇、飞机等任何飞行器以超过8英里(约13千米)的时速从街巷上低空飞过。这项法案还注明:一旦有可能,地方议会应购买一架经核准的现代型号的飞机,用于治安官履行他的公共职责,使他具备执行该项法案的适当能力。这是在美国出现的第一个与航空有关的法律条款。
      当时基西米镇的人口为2000人,还没有一架飞机或一位飞行员。而起草这项航空法案的本地律师刚从法国巴黎旅行回来,他亲眼目睹了飞机近距离擦着城镇建筑飞过的情形。一些当地人认为这项过于超前的法案其实是出于市政官员的幽默感,但美国国内外不少城市和媒体都相当关注,认为空中交通迟早要立法规范。
      基西米镇被称为佛罗里达州的“奶牛之都”,直到1911年才开始迎来真正的飞机光临。而飞机在此地的第一次起飞就撞死了一头奶牛,这个不愉快的开头也扼杀了飞行员想在当地开办飞行学校的计划。



来源:AIRSPACEMA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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