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民”一词的背后
(2014-04-24 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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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普通人看清末史专题 |
“臣民”是中国古代封建皇朝宫廷文献中常出现的一个词,它还有一个未被说出的词语叫“君上”。在“臣民”背后,后人可以解读出那种未被明说的含义:君上与臣民是两个对立的范畴。中国数千年更替封建皇朝的“君上”早已知晓:人最难弄,这只是一个普世性的常识。所以,如何制衡“臣”,如何统治“民”,是数千年帝王将相们专门研究的一门精深学问(基于此,人际、人情关系学在故往传统旧中国异常发达,自古至今中国人信奉“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世事和人情可以适时地排斥学问和文章)。——那种单向性的“臣民”一词,已经自觉地泄露了那种由“君上”主导而没有被挑明的对立关系。
数千年封建文化试图规范“人”,中国儒学始祖也早在二千五百年前提出了“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这条“社会秩序”的准绳。但是,这种人治人博大精深的信条,历经数千年只进入了迷途:千年后的“治人”者仍在叹息,人最难弄;千年后的“治于人”者仍在叹息,做人难。千年帝王治人术,它是否因认知智力落后或只因利权因素而看走了眼!——有很多社会学者把人类社会的智力发展比作个体人的智力成熟过程(清末资政院议员雷奋这样定义:“现在政府程度尚属幼稚”)。这便是仅在清末民初中国近代以来的无数先驱智者提出的“制度治人”、“法律至上”思想。但是,千年根深蒂固、博大精深的人治认知观,是否仍在“专政”与“被专政”、统治与被统治这种对立的路上狂奔呢(当今新生了一个词语“体制内”与“体制外”)?
数千年更替性封建皇朝至清朝末年(1908年),针对儒学循环史论早已预言的摇摇欲坠的皇朝局面,晚清政府颁布了《大清钦定宪法大纲》,其中有这么一句话:“法律为君上实行司法权之用,命令为君上实行行政权之用,两权分立,故不以命令改废法律。”
“君上”既制定司法,又行使命令,这是20世纪初清廷“宪法”用词“君上神圣权力不可侵犯”治人术“合一”的赤裸裸坦白;所谓“两权分立”,权力合于一“君”之手,不知如何“分立”?它是否就是古往帝王们认为可以自我更新以致“千秋万代”之术(个人意志战胜制度)?它是否就是中国社会常常出现的“命令”抵触“法律”、此一时彼一时(在中国社会认知中几乎被轻描谈写地奉为“真理”)、以己之矛攻己之盾的奇怪现象的历史原因呢?
当今中国,从一百年前的“臣民”时代进入了一个广被应用、几乎无处不出现的“市民”时代,——宪法中早已书写的“公民”一词,离社会现实还有多远?1949年那一声“站起来了”,是否只是远方空谷中的虚幻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