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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普通人看清末史专题 |
清末戊戌变法史料很清楚地记载,康有为等维新派借较为开明的光绪皇帝之力,实行自上而下的戊戌新政,其实只是因新政需要而设置了许多新岗位,如设立学校、农商、司法、矿政、工务、邮政、铁路等的管理部门,并没有剥夺当时清廷旧贵族的官职。但是,长期以来的近代史学者把设立改革新岗位和维新派的“夺权”等而视之了,这其实是受了清末旧贵族史笔舆论的不自觉影响,即认同了那些旧贵们的舆论。后人把旧贵族不愿放权,认定为“视权如命”,是一种既正确又不准确的历史解释。这里其实存在着一个官位和利权的区别。这才是那些旧贵们敏感之所在。
封建官制有“肥缺”之说,“缺”便是岗位,或说官职。官员薪水由两部分组成,一为俸禄,它由官位等级而定制;二为因官位职权所获利益,也称“灰色收入”(其实官场体制之中灰色不灰,只是“吏治”的一种“把柄”)。清朝有“穷京官”之称,那是为数不少的不论何种官位等级只拿俸禄的闲官。俸禄只是生命线,它有两种含义:一,只够维持基本生活;二,一旦获取肥缺,便可为生命充实进大量血液。因此,对于封建官僚来说,官位只是虚衔,岗位职权才是获利之大源(就像现在的“副市长”主管某一条线一样,以权获利需要智谋和权术)。因此,即便高薪,仍与以权所谋之利无法相比,这也是历朝帝王无法(因人治因素也不愿)实施高薪养廉的历史原因,——清代唯一实施的雍正只落得后代骂名。
维新派设立大量的新岗位,意味着权力部门的转移,意味着利源的转移。所以,归根结底,所谓旧贵们视权如命,仍只能解释为视利(钱)如命,那才是命之根本(中国成语“利令智昏”一词深刻揭示了利对人巨大冲击力产生的效果)。封建时代,官位没有和责任联系在一起,只和获利之大小相联系,是封建传统中国因官制而产生的对官位的畸形认知。
因此,在光绪皇帝出台设立新岗位的新政(史称“百日新政”)以后,旧有权力机构的官员们便预感到了利权即将失去(并非失去官位),把这种还未成为事实的“预”(将来)作为了“感”(当时)的发泄。他们散布谣言:新贵将废除京城“六部九卿衙门”,即砸烂国家政府部门了。谣言一般有两个作用,一,制造恐慌,二,拉拢同盟军。假如“同盟军”只是人数,那么恐慌则是那些人可以无限膨胀出来、并可以蛊惑人心(官绅民众失去是非判断能力)的力量。
戊戌新政之际,是一个谣言满天飞的阶段。它是当时各种势力共同使用(因专制皇权运作,任何中国人历史性地受过历练)的惯常伎俩。
所以,戊戌岗位之“新”设,与维新派行政概念中的夺权,不完全在同一个概念中;岗位官职引发的利权因素,才是背后的实质,——维新官员不至于愚蠢到剥夺守旧派的官职。八国联军以后,完全是四年前戊戌新政翻版的1902年“清末新政”之所以开展较为顺利,也只是那些“旧贵族”这种“人”的因素。有史学者称之为“旧瓶装新酒”。以新陈代谢观和物质文明必然推动精神文明的观点去看待,尽管清末新政以旧为根本,但总是有了进步的因素。这也是当时中外人士和后代学者们肯定它的原因。历史地看,只是这种“进步”之多少,仍由“旧”之需要与否去决定,它与国家制度的客观进步不完全在同一个范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