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清末“祖宗之法”

(2011-03-27 10:55:50)
标签:

杂谈

分类: 普通人看清末史专题

“成例”的悖理性在于,自皇朝确立,“天意”即确立,皇朝制定的“例律”就是天意。例律不可动,例律成为了“成例”,成为了“祖宗之法”。它的因循守旧性是清楚的。这种“成例”,主旨只为皇朝服务,它不为社会、国家的今后发展服务——至多是次要地位。这构成了中国历史宗法制农业社会缓慢或几乎不前的社会状态。

“祖宗之法”曾是阻挡清末开明士绅变法求强的沉重说辞。随着改朝换代,它已经成为了某一个朝代的“陈语”。祖宗之法隐含着“传统”的意思;这个“传统”两字,又是引申和泛化的“祖宗之法”。

这种词语概念都有其合理与不合理的部分,就像某一朝代的祖宗之法一样。但当这一概念中表现出来的是偏重性和回归性,它的落后性也就突显出来了。我们常说:学习不进则退。社会亦然,社会也是不进则退的。社会的本质是进步的,就像人的本质是生长的一样,或说人类本质是进化的一样。当社会进的偏重性和传统退的偏重性并列在一起时,这种参照对比是清楚的。近年来泛起的儒学思想、孔子像等,如果是非主流,另当别论;如果是主流思想,则突显了社会发展思想的枯微。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