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的一篇“中国人的劣根性”,一语道破中国人的诸多不良积习。其实,这种恶习是由千年帝王“牧人”而致的奴才性而来的。
众所周知,制衡术是帝王牧人的权术之一。几方牵制,不让坐大,帝王则永远是胜负的终极裁决者。这和殖民主义者退出殖民地时分土裂国、埋下冲突祸根实在是一出戏法。
在整个清末的半个世纪,无论是对外战争,还是对内镇压,因战败而自杀者何其多哉。相信这些战败者的极端自裁,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愤恨羞耻,但更多的有两个原因:一,战败被皇帝处死;二,被同僚的吐沫淹死。诸多史料证明这一点。无论历史书本上的“好人”或“坏人”,如开始的林则徐、琦善到后来的曾国藩、李鸿章等,每每干事者,无不遭到同僚群臣的攻讦。好像惟攻讦者才是唯一的能人。但等到这个“能人”出场,却只会成了另一个被攻讦者。
以曾国藩一人和诸多人结怨为例。早期,曾国藩与李元度(1821——1887)结下公案;后期,曾国藩和左宗棠结下公案。
李元度在与太平军战斗时镇守徽州。失守弃城而遭到曾国藩上疏朝廷奏折中的斥责:“请旨将李元度革职拿问,以示惩儆。”
曾国藩之弟曾国荃攻下南京后,由于上奏朝廷的报功喜报中过于夸大,引起了左宗棠的不满。上奏朝廷的官司仗一直打到曾国藩病逝。或者由于曾国藩的早逝,或者由于曾和李、左早年的情谊及曾国藩卓著的功勋,李和左都道出了歉意。李元度在悼诗中说他与曾“一例是春风”;左宗棠也在挽联中表达了对曾国藩大度的钦佩。
曾国藩最后经手的案子是众所周知的“天津教案”,却落得了群臣的诋毁。曾国藩自叹:一世英名,毁于一案。
以平正的心态看待这些历史公案,各人自有各人的道理,何必非要致人于死地呢?群臣相互的攻讦,谁获利最大?有道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群僚的争斗,唯皇权得利。
笔者有时在想,为什么在整个清末阶段,各列强会站在同一立场上,对愚蠢无能落后腐败的清廷如此欺侮而无一国真正施于援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应该是人类的本性之一吧。仔细想想,原因在于,在大清帝国面前,各国的利益是一致的。利益的一致性促使他们只能保持态度的一致性。那么,在皇权面前,中国的群臣同僚的利益也应该是一致的。攻击别人的利益,到头来只会攻击到自己的利益。损人最后损己,这是柏杨所说的中国人的劣根性。
西方人有句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因为在说话权上,每个人处于相同的地位。捍卫他人的权利,就是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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