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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处女行

(2010-08-29 09:54:24)
标签:

杂谈

分类: 普通人看清末史专题

    笔者注:近代史以来驻外公使并以谈判边疆争端为任务的第一次

 

   就收回伊犁问题,清庭派遣盛京将军、吏部左侍郎崇厚出使俄国。按理,既涉及伊犁,无论是清廷当政者慈禧,恭亲王,还是使臣崇厚,都应该先了解、考察伊犁的诸多问题。但事实是,崇厚一行“取道海上,径达俄都”。两眼一抹黑,俄方款待,花言巧语。这何谓“外交”?也难怪后来的出使俄国大臣洪钧把俄国的我新疆地区的地图窃为至宝,带回中国,致使中俄谈判陷入尴尬境地。

   这里可以展开两个层面的思索。

   一是,美国学者芮玛丽把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看成清末外交的“中兴”时期,她只是站在西方的角度,“直接的外国军事入侵事实上已停止,西方商业冒险运动也已结束……十五个通商口岸……都已开放,侨民可以安全地四处旅行……那些需要于之打交道的官员们也变的通情达理。”这是一段由于国内太平天国兴起而清廷不得不表现出的与西方列强的“蜜月期”。“外交”这个字眼在中国一开始就表现出它的“利用性”的内涵,而不是具有超越历史时代眼光的平等公平外交。西方人不了解,在“天朝上国”的清廷的字典里是不存在“外交”两字的,中国只有自古而来的“莫非王土”的天下观。其实,崇厚出使前,翰林侍讲、后来中法马尾战中逃跑的张佩纶上折:“使臣议新疆必先知新疆,自宜身历其地,体察形势,知己知彼。”但张的请求未被允准。

   二是,崇厚出使,可以令人想到第一次鸦片战争前林则徐钦差广州的禁烟。从两者都涉及外国人的角度来说,林的禁烟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外交”活动。林则徐怎么做的。他去广州、澳门实地考察,走访民间、甚至在澳门的外国商人,搜集国外的报刊、书籍、法律条令(这些资料后来使魏源成就了《海国图志》)。我们相信,林则徐的这些行为,是有“责任感、使命感”的个人行为,与清廷无关,或者即使与道光帝个人有关,但确与清政府无关,因为“使臣”没有明文规定的责权义务。清廷派官成了“瞎狗撞茅坑”的盲目行为。譬如后来的琦善、伊利布等。这里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皇权问题,它不是智慧的结晶体。二是所派官员问题,他成了皇权个人私利的利用物。这种“用官体制”的“外交”,即使“失败”而被皇权革职甚至杀头,也不足以让西人折服。当时西人的立足点、也是现在地球人的共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当时《申报》的评论语)。失误的主要责任者是用人者。用人者用革职来找替罪羊,实在是欺人而自欺、自搧的、鸵鸟政策的一种笨伯行为。

    自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清末的外交史莫不以责任者革职杀头而收尾。从这个层面上说,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流行于中国的“弱国无外交”字样有失之偏颇之虞(只有找到真正的教训,才能使后人不走前人老路,以史为镜,古已有之)。

   现在有没有人为当时的清廷辩几句?说是“第一次外交,不懂也在情理中。”肯定有的。如果凡事都用以前没遇到过、没有法律条文的成规来为自己说辞,那么这种政府永远也不会进步。常言说:活到老,学到老。一个人是这样,一个政府也是这样,但必须恪守一种为人为政的原则,便是,撇开各方利益因素的凡同此心便同此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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