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业律师王汉政,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依法会见-- 涉嫌运输毒品犯罪嫌疑人的困惑
(2014-03-20 14: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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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专业律师王汉政,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依法会见
-- 涉嫌运输毒品犯罪嫌疑人的困惑
2014年3月15日中午12点半,突接一来电。
对方是一名女性,声音很微弱,问我是不是:“王汉政律师”
我答道:“正式”
她说:“我有一个弟弟,没有请律师,被关押在昆明,具体关在哪里也不知道,问我能不能够个个看守所去找一找”
“今天是星期六,找人不方便”我答道。
没有想到对方说已经在我律师事务所门口,能不能见面聊。
他说自己弟弟,多年以来一直没有联系,没有想到在云南出事了,好不容易找到消息了,竟然涉嫌贩毒被关押了,自己今天刚刚从福建厦门坐飞机过来,找不到一个熟悉和认识的人,自己也没有看时间,不知道今天是星期六,想见见我。
最终我们约定下午两点五华区看守所门口见面。
五华区看守所在普吉路,不是很好找。星期六律师会见还是可以的。犯罪嫌疑人有自己的困惑,现在只要写一下关于是否需要律师的困惑。
在刑事案件中,法律程序比较复杂,一个案件需要很长的时间。从立案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一审阶段,二审。这是几个最基本的程序。有很多当事人请律师都是只是在一审阶段开一庭,立案阶段,批捕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不会请律师,有法律意识的只是咨询一下律师。社会上普遍会认为,请律师没有多大用。在加之,被关押在看守所里面的犯罪嫌疑人,请律师的不到20%,绝大部分人是不请律师的,也有很多请不起律师的。没有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会跟其他犯罪嫌疑人谈不请律师的作用。还有一种现象,侦查人员有时也会误导犯罪嫌疑人,比如请律师的钱还不于交罚款或者赔偿,这样还能减刑等等。
今天会见的这位当事人,我问:“一审都开完庭了,怎么这个时候才想到请律师呢?”,他说:“自己跟里面的犯人讨论过自己的案件,自己知道该怎么判决,判多少自己也知道,就没有必要请律师了。”
这就是当事人自己的认识,所以在会见当事人的时候,总会被问到判多少年的问题。其实,律师严格按照法律来讲,一个案件就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判决多少年应该知道的。但往往律师在一审没有看到材料前,只听到当事人一方的陈述,负责人的律师对判多少年的问题是不予作答的。量刑决定因素很多,假设一些条件就进行评估量刑是猜测,不可能准,也没有任何依据。
继续说到,他在侦查,批捕,审查起诉,一审都没有辩护律师,这个时候怎么就着急了呢?毒品案件人赃俱获,案情并不复杂,下判决一般较快。但这个案件开庭快两个月了,就是没有下判决。这个时候看守所里同监区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就开始分析了:“别人开完庭,一个星期就下判决,你这种情况肯定是案情过于复杂,量刑会很重等等”这个时候,没有请律师,自己一点信息也无法获取,只能日日等待。后悔自己当时没有要求家属请律师,其实看到同案被告其他人都请律师了的时候,就后悔了。法庭上势单力薄,一个为自己说清的人都没有,家属也一个不到场旁听的,很多人只有放弃辩护,整个庭审,无论有利不利的都承认,也就是说很多人心里防线早已彻底奔溃,自己无法理性面对法庭庭审,以为闭嘴,低头承认就可以轻判,得到法律的宽恕,这种想法凸显的就是无奈,这就是关于是否需要律师的困惑。
新的刑事诉讼法已经实行一年多来,国内的法制环境,特别是刑事司法辩护环境得到了很好的改善,律师发挥的作用明显加大,故意打压律师的行为,已经很少有了,并且最高院、检察院都强调要注重律师的意见等。都说明现在刑事辩护律师还是必须存在的,还必须要发挥重要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