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说《孟子》18:与人乐乐,与众乐乐
(2010-12-22 1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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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乱说论语 |
庄暴见孟子,曰:“暴见于王,王语暴以好乐,暴未有以对也。”曰:“好乐何如?”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他日,见于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曰:“王之好乐甚,则国其庶几乎,今之乐犹古之乐也。”曰:“可得闻与?”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人。”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曰:“不若与众。”
而有一天,孟老爷子也许正在酒店里休息。当然,那个时候的酒店最高级也不可能有电梯电灯什么的,也不可能装修的金壁辉煌的。这个时候齐国的一个大臣庄暴急急的来见孟老爷子了。出了什么事情了呢?他告诉孟老爷子:我今天上朝了,看到大王不理朝政嘛事不管,连签批个文件的功夫都没有了。老爷子,您知道齐老板在干嘛呢,他在跟他的私人乐队玩音乐呢----我们知道,那个滥竽充数的故事就是发生在齐老板身上的。虽然没什么品味,但是也算是个音乐爱好者发烧友吧。当然,在那个时代,要当一个真正的发烧友票友什么的,没有相当的经济基础是不行的。庄暴接着讲了:我们就劝齐老板啊,说朝政比音乐重要啊。结果齐老板就告诉我,他就是喜欢音乐,喜欢的不得了,喜欢的如痴如醉如狂如颠,看公文签文件多累人,听音乐,全身都飘嘛,听的我老齐可以花枝乱颤嘛。孟老爷子啊,我功力不行功夫不到家,不知道怎么讲了,不知道怎么劝说齐老板了。庄暴接着问孟老爷子:“好乐何如?”齐老板喜欢音乐痴迷到这种程度,是好啊还是不好啊,会不会乐此不疲玩物丧志啊?
孟子回答了:“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齐老板真的要是喜欢音乐,真正懂得音乐,那齐国集团的发展就应该差不多不错了吧。我们要看到,孟老爷子究竞和常人不一样。什么事一上来都是好好好是是是,这就是正知正见正行正思维正精进吧。不能一上来就固有着一个大大的成见,再把这个成见拧成一个大铁棍,一个大狼牙棒,迎面一棍,当头一棒,把别人打的鼻青脸种脑门开花的。俗话讲嘛,堵不如疏,打不如哄。即然我们尾随孟老爷子来到齐国了,我们就安安心心的看着孟老爷子是怎么的疏怎么的哄的了。
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一则,孟老爷子的问话太突然,二则齐老板觉得理亏怕挨老爷子的训教,所以脸色都变了。变成什么样呢?不是变成猪肝色,也不是变成腊白色,更不是变成菜青色。一国之君,没必要这个样子嘛。我们且想象一下这个变色就是有点难堪,有点尴尬的那种----当然我们也可以从中品味到齐老板贵在有自知自明的。俗话讲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觉得尴尬难看不好意思了,说明良心还没有坏透吧。于是齐老板,微红着脸,尴尬的笑,神情不自然讲:对不起,老爷子,我是喜欢音乐,但俺喜欢的不是你人家认为的那种祭奠音乐也不是什么宫廷音乐高雅音乐经典音乐传统音乐严肃音乐。我喜欢的只不过是流行音乐罢了,就是那种通俗的下里巴人爱听的诸如摇滚啊民俗啊之类的音乐。看到这里,我们要知道,一,齐老板仍然不失为可爱的,有话直说,不说假话。二、齐老板尴尬的原因不是因为好乐,而是因为他喜欢通俗音乐。为什么喜欢通俗音乐就会让他尴尬呢。我们且臆想一下吧:因为所谓的高雅音乐经典音乐都是有身份的人才能听的。为了表明自己有身份有地位,能吃透音乐的内容能符合音乐的内容与音乐的内容相搭配。所以那些有身份的人在听有身份的音乐的时候,都要求着装光鲜,打扮光鲜,正经危坐目不转睛全神贯注有屁都要憋着,有尿也只好忍着的-----小腹再怎么难受,但面部肌肉表情一定要装着被音乐陶醉时的快感。而通俗音乐就不一样了,随便了,不成体统了。演唱者上来就会问:“朋友们,大家好吗?”唱到中间还会煽情“来,眼睛一齐往这边看,跟我一起动起来”。下面的听众一会点头摇脑,一会甩胳膊跺脚的,一会扭屁股撑胯的。讲的就是这个互动。这个场景我们想通了。我们就知道齐宣王为何尴尬了:堂堂一国之君,跟着那些民间艺人,跟着天桥那些打把式买艺的,屁股扭扭小腿弯弯伸伸脖子吐吐舌头的,成何体统?被老爷子猛然一问,怎能不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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