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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书获鲁奖有点嘲讽意味

(2012-07-11 22: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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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随笔

文化

    第五届鲁迅文学奖“文学理论评论类”获奖作品《童年再现与儿童文学重构》涉嫌严重抄袭,被炒得很火热。但其中透露的另外一些信息,也特别有意味,是对出版业和评奖的嘲讽。如果不发生这件事,我们都是局外人,不清楚也就算了,不就是个作品获奖么?再说作品和获奖者八竿子也勾不着,只是当时看一下名,以后就忘了,不会记在心上。那么,这对出版业和评奖有什么嘲讽意味呢?

    先说这本作品的出版。据说一开始作者是将这部作品交给黑龙江少儿出版社的编辑,希望由出版社出版发行。但出版社编辑觉得是一部文艺理论作品,出版了没有读者和市场,卖不动,就亏损了。出版社是个企业,当然不会做亏本的买卖。作者只好自己花钱买下书号,自己出钱印刷,自己销售。这种书,读者范围窄,印刷数量都很少。我估计上不了千本,或者就是几百本,用于赠送和交流。因此,在市场上是找不到的。有趣的是就是这部书,被作者作为鲁奖的参评作品推荐到了评委会评委的手中,居然还折桂。于是,出版社喜出望外,意外地捡了一个大桃子,并把它作为成果宣传,树立企业良好形象。而事实上,这件事与出版社没有关系,书号一个买,一个卖,交易完成了,事情也就结束了。“这是对这部作品的市场估计不足。”出版社后来回应这部作品有关“抄袭”的问题是如是说。之前被拒之,有好事了就都跑来了。这对出版社是不是有嘲讽意味?

    再说鲁奖的评委。鲁奖的评委们坦言:评奖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就是作品获奖后,李敬泽先生还发短信向作者祝贺。这时,“抄袭”之事发酵后,人们出于好奇,要看个究竟,却找不到书,才得知是自费出版,没有在市场流通。没有流通的书,一般是没有影响的,或者只有微不足道的影响。按理说,一个全国的大奖,能够入选的作品必然在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不仅公开发表,被转载或搞成其它文艺样式。于坚、夏天敏的获奖作品莫不是如此。奇怪的就是这么一部没有任何影响的在小范围里交流的作品,居然“打动”了评委们,纷纷把选票投过去。想必评委们是不需要了解这些情况的,作品的影响大小似乎与评奖无关。如果是这样,一个奖项还有什么意义?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奖不也要是看作品的影响么?我以为这是最使此届鲁奖尴尬的事情。这对评委们是不是有嘲讽意味?

    如此有嘲讽意味的获奖作品,拉扯出这些闲话,也算是一点看法,权当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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