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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制”难撼“择校热”

(2010-07-27 12:43:38)
标签:

教育

教育杂谈

(已发表)

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差距,缘于教育资源的分配失衡,从而导致“择校热”。而要遏制 “择校热”,就必须使教育资源均衡。据悉,为了遏制这一现象,江苏省公布的“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意见稿”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建立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组织公办学校教师流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应当流动。
    初看这一规定,感觉有些道理,但仔细一想,并不是这么回事,仅凭 “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推行教师 “流动制”,是难以撼动 “择校热”的。众所周知,“择校热”的根源在于不同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对教师而言,就是不同学校之间师资力量不均衡,不同学校之间教师待遇不均衡。优质师资向待遇好的重点学校集中,是具有 “天然”属性的,显然不是作一个规定就完全可以解决的。从目前情况看,教师流动每学年都在进行,但大多属于不合理的单向流动,就是相对优秀的教师由条件较差的学校流向条件较好的学校,比如由农村流向城镇,由非重点流向重点等等,只不过是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制度化推动教师合理流动,对于盘活教育资源,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教育均衡不是 “削峰填谷”式的平均主义,教师流动也需要权衡成本和收益,不能因噎废食,必须在充分考虑教师收入与生活便利的基础上进行,必须尊重教师个人的理想和利益追求。只有当教师的流动成为自觉自愿、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时,这样的流动才有活力。否则,不利的因素就会立刻浮出水面,有违初衷。首先是教师不停地被 “折腾”,这个学校呆几年,又到那个学校呆几年,居无定所,子女读书、家庭生活等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来,还真不是靠本人就能够解决的。如果总是这样,教师还怎么安居乐业?怎么全身心地投入教育事业?其次是各个学校也被 “折腾”,弄得苦不堪言。谁都明白要培养一名优秀教师,不仅需要时间,而且需要一个稳定、良好的成才环境,成本很高,并不是那么容易。如果一个学校辛辛苦苦培养出一名教学骨干,刚刚才出教学成果,就又被 “流动”了,岂不影响学校积极性。如此,哪个学校还能把精力放在培养优秀教师上,专为别人 “作嫁衣”?再说一名优秀教师 “流动”到一所教学条件落后、教学软环境欠缺的学校,精神动力也会受到影响,有可能慢慢变得碌碌无为。这就得不尝失了。
    义务教育迫切需要公平,但不能 “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要在宏观政策和系统性上下功夫,应该在鼓励重点学校、优质学校发展的同时,将投入重点向薄弱学校倾向,加强各项基础建设和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因此,以 “流动制”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遏制 “择校热”,只能是治标之举,于事无补,结果必然是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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