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起诉的医疗事故纠纷,还可以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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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起诉的医疗事故纠纷,还可以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吗?
案例实录
83岁的于大爷于2014年7月15日因心肌梗死到某市医院治疗,至2014年8月6日死亡。在治疗期间,医院一直对于大爷进行药物治疗,但因为医院违反急性心肌梗死治疗规范用药,导致于大爷消化道大出血,且主治医师在抢救期间措施不当,导致于大爷死亡。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对于大爷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将该市医院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还能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吗?
医疗纠纷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于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除非是法院委托的情况。因此,于大爷的家属在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不能再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是可以向受理的法院提出鉴定的申请,由法院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法条链接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温馨提示
一旦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受理的,医学会就不再受理双方当事人申请的医疗事故鉴定。同时要注意,鉴定并不是法院受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前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