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用药错误,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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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用药错误,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侵权损害赔偿的一般理论,医疗机构因自身的医疗过错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该具有高度的注意,对患者尽到最善良的谨慎和关心,以避免患者遭受不应有的危险或损害对医务人员注意义务的理解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这是医务人员的最基本义务,要求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积极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对患者尽到最善良的谨慎和关心,从而保护患者的生命健康不受医疗危险以外的侵害;第二,这也是医疗过失的判断依据
医疗事故律师认为普通医务人员有下列注意义务:(1)有义务具备在同一地区或相似地区并在相同条件下从业的医务人员通常所具有的学识和技术;(2)有义务使用在同一地区或相似地区并在相同条件下从业的医务人员在相同的病例中通常使用的注意和技术;(3)有义务在实施技术或应用学识时使用合理智慧和最佳判断
首先用错药物本身属于违反诊疗护理规范的行为,具有严重的诊疗过错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行为时,未能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以及药物的特殊属性而尽高度注意义务,且其医务人员在诊治时存在用错药物的行为,此时,应认定医疗机构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该行为虽然与患者的最终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但鉴于错用药物行为直接导致患者病情加重或减少了延长患者生命的可能性,与患者死亡结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相当因果关系,因此,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关某甲关某乙关某丙等诉广东省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治疗时,所用药物本身具有肾毒性,且患者系高龄人士,医疗机构在使用该药物时应尽高度注意义务,但其在治疗过程中违反诊疗常规,未尽必要谨慎注意义务,延误了对患者疾病的判断及治疗,客观上可能加重其肾功能的损害同时,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存在用错药物的行为,该行为与患者的病情变化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客观上可能加速患者的病情恶化程度虽然经两次鉴定均认为该病历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因医疗机构的行为客观上可能加重患者的损害或加速病情的恶化,故应认定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与患者死亡的结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相当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