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导致患者损害,法律责任如何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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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敏导致患者损害,法律责任如何分担?
药物过敏,是由药物引起的过敏反应,属于非正常的免疫反应常见的药物过敏反应本身不属于医疗机构过失诊疗行为导致,而是患者自身的体质导致,仅为正常诊疗活动难以避免的结果之一,且该过敏反应可以通过进一步的治疗得以缓解或消除但是特殊情况下,由于医疗机构并未进行药物过#[的检验,并未询问患者过敏史就使用诸如青霉素等药物导致患者过敏,出现死亡等严重损害后果的,应该对其过错的诊疗和用药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事故律师认为认定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损害承担责任应满足以下情况:(1)患者确实接受了医疗机构的相关诊疗行为;(2)医疗机构的相关诊疗行为确实存在过失或过错;(3)患者确实在诊疗活动中遭受了损害;(4)患者的损害与诊疗机构的过错诊疗行为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患者因疾病前往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期间出现药物过敏反应,如属于正常药物反应且医疗机构明确告知患者及其家属药物过敏情况及拒绝继续治疗的风险,此时,如果患者不予配合治疗,经医疗机构告知风险后仍然拒绝治疗,最终因此导致病情恶化的,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并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在诊疗用药过程中,医疗机构和医务A反对患者过敏存在过错,如未做脱敏反应实验未询问患者过敏史等,则具有医疗过错,如果造成患者损害并且证明损害结果与诊疗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的,则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诊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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