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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诊难以诊断的疾病致患者死亡,医疗机构是否应承担责任?

(2020-05-12 10:45:03)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律师

http://9238.seohost.cn/storage/9238/article/20190723/1563870342421834.jpg

漏诊难以诊断的疾病致患者死亡,医疗机构是否应承担责任?

医学不是万能的,现在的医学技术水平也不可能实现所有病症百分之百的正确诊断,医学是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可避免的误诊漏诊率的,有些疑难杂症或特殊疾病客观上可能确实无法正确诊断此时,如果医疗机构错误诊断是因为患者自身所患的难以诊断的疾病,即便患者因此遭受损害,也不应苛责于医疗机构


对这种情况进行严格把握,如果确实属于现代医学技术仍无法进行诊断,则构成法定免责,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0条的规定,患者有损害,但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当时的医疗水平,是指医务人员在同一时间同等地域内等客观条件下,通常所应具备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在同等条件下,医务人员诊断同类疾病所使用的技术和检查手段,在同等条件下对疾病做出最恰当的诊断最合理的治疗虽然当今医学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但医疗行为仍具有高度技术性高风险性杂性及局限性,目前尚有许多疾病的发病原因和机制不明,缺乏早期特异性的诊断手段,许多检查有创伤性风险性,许多疾病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


医疗事故律师认为在现有的医疗条件下,医务人员虽已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但医疗行为仍不免可能造成不能预料或者虽能预料但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如果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并且实施了符合当时医疗水平的诊断和治疗行为,即使因难以诊断而导致患者发生了损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也没有法律上的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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