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抽取医疗事故鉴定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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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抽取医疗事故鉴定专家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在医疗纠纷鉴定实践中,往往各地医学会把建立的专家库输入电脑里,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将需要排除、回避的人员和单位的名称从专家库中排除出去,再从剩余的专家中,通过随机排号的方式,由医患双方的代表,分别抽取专家。
为了保障鉴定会的正常进行,医学会还会在抽取必要的专家后,双方当事人还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方法各自随机抽取一位专家作为候补备用专家,在约定的专家不能够参加鉴定会的情况下,及时加入鉴定会中。
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采取的是三人、五人和七人制的单数合议制,原因很简单,是为了能够形成表决意见。
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最终的鉴定意见按照多数专家的鉴定意见作出。
如果是从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到场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广州医疗事故律师认为可以以函件的方式提出鉴定意见,也作为鉴定组成员的意见。
随机抽取结束后,医学会当场向双方当事人公布所抽取的专家鉴定组成员和候补成员的编号并记录在案。